遮挡车辆号牌,逃避监控取证 6名驾驶人一次被记15分
日报消息(记者帅君、通讯员韦慧)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接到群众举报,柳堡路禁行时段,有一些大货车依然通行,为了躲避电子警察抓拍,有些驾驶人还动了歪脑筋,用报纸、抹布等物品遮挡车辆号牌,逃避监控取证。接到举报后,该支队监控中心通过智能交通系统对柳堡路进行监控,发现一些大货车确实存在这样的行为。对此,监控中心与特勤大队联合开展“利剑行动”,将目标锁定为这些遮挡号牌、违反禁行规定的大货车。
24日下午5时,在柳堡路的禁行时间段,特勤大队队员来到南环路利国路口,与监控中心的远程监控联动,对遮挡号牌、违反禁行规定的大货车进行现场查处。
一辆车牌号为桂B7****的红色大货车存在遮挡号牌的行为,被等候在路旁执法点的民警与交通协管员拦截。在证据面前,大货车司机承认了自己故意遮挡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
民警告知其违反禁行规定及遮挡号牌等行为一共被记15分,处以400元罚款,并依法对韦某开具了处罚决定书,暂扣其驾驶证,要求其通知车队其他司机来将车辆驶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内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将被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将被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当天17时30分至19时30分,柳堡路的禁行时间段内,特勤大队共查获了6辆违反禁行规定、遮挡号牌的大货车,6名驾驶人被暂扣驾驶证,还有一名驾驶人因为没有携带车辆证件驾驶大货车,车辆被交警暂扣。
据了解,交警支队针对大货车存在违反禁行规定、遮挡车辆号牌等违法行为开展的“利剑行动”还将持续一周,行动范围不仅在柳堡路,还将扩大到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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