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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分割

南国城报 2018-01-18 14:14 大字

广西思贝律师事务所律师阮子文

律师说法

读者付女士:我与老公结婚十几年了。前年,父母亲先后去世,遗产为一套房子。唯一的姐姐在国外,表示因父母平时都是我照顾,愿意放弃继承,并写了放弃继承声明且进行了公证。不久前此房产已过户到我名下。现在我和丈夫因感情不合想离婚,老公提出要分割这套房子。这套房子是我继承娘家的财产,我的老公有权要求分割吗?

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除外。

本案中,付女士继承的房产已过户到其名下,故其所继承的遗产继承手续已经完成。如果遗嘱中没有明确说明该房产由付女士一人单独继承的,付女士的丈夫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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