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鸟式旅游”须防低价陷阱
□苑广阔
近期,不少老年人前往港澳、海南、广西、云南等地过冬。“候鸟式旅游”本应成为撬动“夕阳旅游”和“淡季旅游”的杠杆,却被违规违法分子盯上,以“低价”为噱头吸引老年人参团旅游。结果行程中不仅服务质量差,而且多次强制购物,老年人不是“出去享受”,而是变成了“出去受罪”。(12月21日《北京青年报》)
所谓“候鸟式旅游”,顾名思义,就是一些旅游者像候鸟一样,在冬天天气寒冷的时候到海南、广西、云南等气候温暖的地方过冬,等北方天气暖和了,再回来。“候鸟式旅游”本来是有很大的优势,同时也有很大的市场的,比如这时候有时间外出旅游的,往往是老年人群体为主,所以“候鸟式旅游”也可以称之为“夕阳红旅游”;再比如现在正值全国旅游淡季,而“候鸟式旅游”却可以让淡季不淡,对旅游目的地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然而,一些旅行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却把一部好经给念歪了。按照北京市旅游委近日发布的提示消息,凡是那些宣称自己是“尾单报团”“淡季促销”名义的线路,大多数都是依靠低价吸引游客报名,但是一旦组团成行,这些不法旅行社往往会通过增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游客购物等手段获得利益。而到了这时候,团费往往已经交了,又到了人生地不熟的外地,游客处于“骑虎难下”的状态,只能被迫进行消费。
随着游客的旅游消费变得越来越理性,以及维权意识的提高,当然还有政府相关部门对旅游市场的持续整顿,近年来全国范围内的旅游市场秩序正在逐渐好转,欺客宰客现象越来越少,这是我们必须要承认的客观事实。但是“候鸟式旅游”之所以有沦为“低价陷阱”的倾向,其中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参与者主要是老年人群体,这一群体一方面维护意识和维权能力相对较弱;另一方面又喜欢贪图便宜,结果正中一些不法黑心旅行社的下怀,为以后权益遭受侵害埋下了伏笔。
要想既能享受到温暖的南国之旅,同时自身权益又不受到侵害,那么在切实提高自身维权意识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根据适合自己的出游线路和团费价格,理性选择旅游产品,不要只图便宜,避免和减少因参加低价旅游团而遭遇消费陷阱。与此同时,游客切勿听信“上车签约”“上车付款”或只能开收据之类的说法。如果在旅游中遇到纠纷,游客要保持冷静,保留证据,坚持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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