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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按约定付清买房尾款 如何追偿

南国早报 2017-12-16 16:30 大字

南国早报石慧琼整理

持合同买房尾款被拖欠,如何维权?

马先生问:我与他人在今年6月签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过户后买方3个月内把尾款转给我,但我多次催款无果,对方总是说银行贷款不到位。我应如何维权?

张焕东律师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3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如果双方合同有另行约定的,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因此,你可以依据合同向法院起诉追偿。

企业不缴员工社保将其辞退,如何追偿?

李先生问:我在某公司工作了十几年,该公司一直没有依法为我缴纳社会保险费。现该公司没有给出任何理由将我辞退,我能否要求该公司为我补缴社会保险费?能否要求赔偿失业保险待遇?

王飞忠律师解答: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因此,你有权申请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该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费。该公司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致使你失业后不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赔偿标准为你依法应当领取失业保险金的2倍。

打印并签名的遗嘱,

有法律效力吗?

罗女士问:电脑打印、遗嘱人在后面签字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

王飞忠律师解答:在司法实践中,打印的遗嘱往往会按自书遗嘱处理,但对其法律效力有不同观点。有的认为,判定民事行为的效力,要看是否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继承法并未规定打印的遗嘱应确认无效,故应为有效。有的认为,继承法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电脑打印、遗嘱人在后面签字的遗嘱,其显然与自书遗嘱要求的法定形式不相符,因此这样的遗嘱为无效遗嘱。

12月18日(周一)值班律师

上午:麦鹰雄律师广西中善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房屋买卖或租赁、交通事故、离婚、房屋过户登记程序、集体征地补偿、遗产继承、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等纠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

下午:刘真武律师广西观复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法律纠纷,家事财富传承与规划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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