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自治区高院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在校大学生“开庭审案”
模拟法庭现场。南国早报记者 彭宁莉摄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彭宁莉通讯员黄明强)“现在开庭,请法警将被告人李某带进法庭……”12月4日上午,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一起“盗窃案”在自治区高级法院第五号法庭“开庭审理”。原来,当天正值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举办的公众开放日活动中,开展了这场大学生模拟法庭活动,从审判长到审判员、书记员,再到公诉人、辩护人,庭上所有角色均由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的大二学生扮演。
庭上,由民大2016级法学四班学生王静文扮演的审判长敲响了法槌,开启了“庭审”,控辩双方进行了清晰的阐述并展开激辩。虽然这只是一次模拟开庭,但学生们却十分认真。“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5月16日凌晨,被告人李某在南宁市兴宁区望州路某酒店房间开房,趁被害人廖某熟睡之机,盗走被害人的Iphone7Plus手机一台。经鉴定,被盗苹果手机案发时价值人民币5760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后,“被告人”李某声称,其在羁押期间受到刑讯逼供,要求进行非法证据排除。庭审过程中,“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和“被告人”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等。而庭下,来自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广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的上百名学生也看得全神贯注。
“庭审”结束后,在场旁听的专家对学生们规范的操作、娴熟的语言进行了肯定。其中,自治区高院刑一庭庭长陆洪鸣点评说:“虽然大家只是在校学生,但基本功很扎实,庭审过程中程序严谨,语言规范、流畅……”同时,也对当中一些需要改进的部分提出了建议,学生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能在国家宪法日这天到自治区高院参观学习,我感觉特别有意义。”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2016级法学四班学生阮立婕说。庭审结束后,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梅为参加活动的学生们赠送了法律书籍。
当天的活动中,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克,还带领40多名入额法官代表通过视频方式,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一起进行了宪法宣誓,一起观看微电影《行走的国微》、最高法视频短片和视频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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