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探索医保DRGs点数法付费改革 半数医疗机构实现结余
新华社南宁11月28日电(记者卢羡婷)“本来拉肚子黄霉素就可以搞定,但是医院为了某种利益,给你下重药、下检查。只有把相关权力归还医院,让医院围绕降低成本自主经营,才能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王忠平说。
王忠平口中这个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良方,正是广西当前正在探索的医保DRGs点数法付费改革。
2016年,国家系统推进医保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DRGs即诊断相关组,是按病种付费的一种方式,根据患者的年龄、手术与否、并发症及合并症等因素,把成千上万的住院病例分为若干个病组,给这些病组确定付费标准,进行付费。
柳州是国内最早开展医保DRGs付费试点的城市之一。2016年,柳州市建立了普通住院医保费用的DRGs付费预结算模式,以现有医保统计数据为测算基础,完成柳州市DRGs付费方式的可行性分析,最终形成了603个疾病分组。
根据每个病组的历史成本系数确定各病组的点数,每月按照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点数预付住院医疗费用,年终根据全年统筹基金的实际收入,扣除异地就医、门诊慢性病等支出后,依据各定点医疗机构全年所得点数进行结算,医院可分享结余留用带来的超额收益,反之则要承担浪费带来的损失。
在确定每个病组的成本系数时,柳州市进行了一些创新性探索。如同一等级医院、同一病组,实行相同的成本系数,形成医院间的横向比较,通过经济杠杆引导不同级别医院回归各自服务功能定位。同时促进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蓝志成介绍说,截至10月,柳州已实施DRGs疾病诊断相关组点数法付费的定点医疗机构共70家。“从试点来看,激励式付费的机制作用开始发挥,70家医疗机构有一半实现了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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