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你如何开出红字专用发票
南国早报记者雷倩倩通讯员唐碧
不少会计可能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前一个月开出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客户收到后发现信息有误,要求重开。这一来一回,发票跨了月,需要对开错的发票进行冲红处理,这常让会计感到棘手。11月26日,广西国税郭税官教纳税人三步走,搞定开具红字发票的难题。
据介绍,当经营者发生了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却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销货仅有部分退回、发生销售折让时,才能开具红字发票,通过这个方法调整账目。
目前,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出错,不需要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红字信息表》),在开票系统中可直接开具红字发票。
但如果开错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需要经填开《红字信息表》、接收校验通过信息表、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三步流程,才能开出红字发票。纳税人可以通过金税盘或税控盘两种开票系统进行申请操作。
郭税官表示,购买方和销售方都可以申请开具红字发票,但根据不同的情形,在填开《红字信息表》时步骤有所区别:
由购买方申请
第一种情形:如果购买方取得专票并已抵扣,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红字信息表》,在填开《红字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购买方在当期申报时,依据《红字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红字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注意:购买方已经抵扣进项发票的选择【已抵扣】;购买方于非申报期已认证通过但是未申报抵扣进项发票的,依然选择【已抵扣】,待申报时需要申报抵扣该笔进项税额。
第二种情形:如果购买方取得专票未申报抵扣,且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可在开票系统中填开并上传《红字信息表》,填开《红字信息表》时,应填写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注意:购买方未申报抵扣进项发票的选择【未抵扣】。
由销售方申请
如果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开票系统中填开并上传《红字信息表》,销售方填开《红字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纳税人填写上传《红字信息表》后,经系统自动校验通过,会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码”的《红字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郭税官特别提醒,无论是购销任何一方,填错的信息表未上传时,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一旦审核通过,纳税人端便不能修改或撤销。应联系主管税务机关作废。
最后,销售方可凭校验通过的《红字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并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红字信息表》一一对应。
新闻推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规定,仲裁委员会是经省级司法行政部门登记设立的法人组织。为方便社会各界和相关当事人查询信息、选择仲裁机构及其仲裁员,并对仲...
广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广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