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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擅自转租,能否提前解约?

南国城报 2017-10-19 13:17 大字

广西思贝律师事务所律师阮子文

律师说法

读者李先生:我名下有一套房屋,一直出租在外。去年年底,我通过房屋中介机构寻找到承租人张先生。张先生看中了我的房子,很快我就和他签订了租赁合同,并交付了房屋钥匙。

可两个月后,小区物业打电话找到我说,我家的租户多达七八人。我找到张先生询问情况,他说自己将房子转租给了老乡,至于房子里住了多少人也不清楚。我不愿再将房子租给张先生了,要中途解除与他的房屋租赁合同,但合同还没有到期,能否以房客擅自转租房屋,提前解除合约?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建议李先生在知道张先生未经同意转租的事由后,在6个月内行使合同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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