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今起实施 早晚市摆摊卖果卖菜 不用再办营业执照
南国早报记者雷倩倩
10月1日,我国《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以下称《查处办法》)在广西落地实施。新规实施后,在政府部门指定的早市、夜市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老板们将不用再担心经营资质问题。
据了解,随着《查处办法》的实施,实行了14年之久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将退出历史舞台。自治区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处处长吴映介绍,面对快速增长、数量众多的市场主体,市场监管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面对新形势,实施的《查处办法》共19条,调整了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范围,明确了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并修改了查处措施。对进一步提升监管效率,促进创业创新,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亮点一:对百姓“谋生性营业”更宽容
新规: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均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解读:新实施的《查处办法》放宽了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范围,鼓励社会投资创业,激发市场活力,同时为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灵活创新管理预留制度空间。
新规实施意味着,在政府划定的早市、夜市摆地摊卖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经营者不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属于合法经营。
亮点二:对无照经营行为处罚有度
新规: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解读:《查处办法》为适应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以及营造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的需求,在监管体制、措施以及处罚尺度方面做出了较大的变革。体现在对无照经营行为处罚有度原则:一是大幅降低了对无照经营者的罚款处罚标准,最高处罚额度从原来的2万元、5万元、20万元及50万元降低为5000元、1万元;二是不再采取没收工具的简单执法、暴力执法,执法手段更温和。
吴映介绍,《查处办法》在适当减轻无照经营者的法律责任的同时,引入信用监管机制,由查处部门将无证无照经营信息记入当事人信用记录并依法公示,执法更有威慑力。
亮点三:
政府协同监管职责更清晰
新规:合理区分了“无证经营”“无照经营”及“无证无照经营”三种情形,分别确定其查处机关,较好地贯彻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
解读:《查处办法》克服了部门职责授权不明的现象,优化了协同共治的关系。如,违反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规定从事餐饮业经营的,由食品卫生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如此一来,部门推诿的现象将会大大减少。
此外,《查处办法》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并且,在推进政府部门协同监管服务方面,提出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和信用公示三项措施。即:利用网络平台,促成各执法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执法机关在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职责部门通报;执法机关应当记录无证无照经营者的信息,并按照法律法规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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