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拖欠惹纠纷 调解撤诉圆满结案

广安日报 2020-04-16 01:54 大字

本报讯 (余丽 武胜记者站 张施施)近日,武胜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被告陈某庭前将所欠物业费用付清,原告某物业公司庭前主动撤诉。

据悉,武胜县某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由原告某物业公司负责,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的物业费为495元,被告陈某一直未向原告缴纳。

2020年3月17日,原告向武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陈某支付所欠物业费495元并负担本案诉讼费。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到被告陈某,陈某表示该房屋确实是自己所有,所欠物业费属实。考虑到双方的法律关系清晰,数额不大,承办法官决定进行庭前调解。被告表示自己不是故意不缴纳物业费,而是原告公司工作人员的不作为,并未前来收取也从未电话通知过本人。原告称公司工作人员有上门收取并且在门上张贴了费用催缴通知书,但被告家中长期无人,无奈之下才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武胜县人民法院法官的耐心劝解,双方误会解除,被告陈某庭前将物业费向原告一次性缴清,原告主动撤诉,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新闻推荐

车祸死亡赔偿金与前夫所生子女也享有分配权吗?

□本报记者刘婧案情回放2018年,武胜人杨某某因横穿公路发生车祸死亡,其家属与肇事车主达成赔偿协议,由车主一次性赔偿丧葬费...

武胜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武胜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