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临床用血退费须知

广安日报 2019-06-14 01:37 大字

“为什么我献过血,出院结账时,输血费还有几百元?”“献血报销麻不麻烦?都需要什么手续?”随着广安市无偿献血队伍的壮大,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临床用血量的增多,献血后用血退费的政策频频被群众问及。据统计,仅2018年,全市共有4500人在住院出院后享受到了输血退费的专项服务,费用达380万元。在世界献血者日之际,广安市中心血站的工作人员就用血退费问题作了详细解答。

目前,广安市无偿献血的公民临床用血时采取先收费,后退费的办法。在同等临床条件下,优先保障献血者的临床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规定,广安市献血办也先后制定出台了《广安市医疗用血退费和报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广安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临床用血退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用血退费应满足以下条件:

1、无偿献血者本人自献血之日起三年内可无偿享用献血量三倍的医疗用血;

2、无偿献血者本人自献血之日起三年后可无偿享用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

3、无偿献血者本人累计献血量超过800毫升的,终身无偿享用无限量的医疗用血;

4、无偿献血者配偶和直系亲属,可无偿享用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

用血退费所需要的材料,献血者本人需提供:

1、献血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无偿献血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院《输血记录单》(加盖医院鲜章);

4、医疗用血发票原件(加盖医院鲜章,退费后返还);

5、出院病情证明(加盖医院鲜章)。

献血者直系亲属需提供:

1、献血者本人及用血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无偿献血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院《输血记录单》(加盖医院鲜章);

4、医疗用血发票原件(加盖医院鲜章,退费后返还);

5、出院病情证明(加盖医院鲜章);

6、结婚证、户口本或有效关系证明。

临床用血退费地点:

1、在广安献血的无偿献血者及相关人员在四川省内广安辖区以外的医疗机构用血后,可自行选择向用血地或献血所在地负责血液费用报销的相关单位申请用血费用报销;

2、四川省内广安辖区以外的献血者及相关人员在广安市内各医疗机构用血后,可自行选择市内任何一家异地用血退费单位申请用血退费报销。

临床用血退费单位:

广安市人民医院 广安区人民医院 岳池县人民医院

武胜县人民医院 武胜县中医院 华蓥市人民医院

邻水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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