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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推行“法律援助+”让群众享受公共法律服务

广安日报 2015-09-30 04:35 大字

□陆子羿 赵靖 武胜记者站 文伟

“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为我丈夫的事情费了不少心,我很感谢他们!”9月28日,谈起法律援助,猛山乡猛山村的杨实兰感激不已。

杨实兰的丈夫在尼日利亚务工时感染了疟疾,住院5天后不治身亡。在索赔过程中,杨实兰与用工单位在关于她丈夫的死亡性质上存在较大分歧,索赔无果。在法律援助介入后,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网上查阅了大量资料,请教、咨询了权威法律工作者、律师、法官,并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

“这是我们推行‘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群众\‘零距离’享受法律公共服务的一个成功案例。”猛山乡司法所副所长李晓英翻开调解记录介绍说,通过我们协调相关部门,最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以三倍的最高标准给予赔偿”,解决了杨实兰的后顾之忧,也让她今后的生活有了保障。

今年以来,武胜县在建设法治武胜进程中,在法律援助的基础上创新探索“法律援助+公共服务部门+法律服务人才+援助救济机制+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2件,通过法律援助机构调解的案件42件,受益群众3200余人次,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较好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鸣钟乡62岁村民易传进也享受到“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带来的实惠。去年,易传进在县城某工地干活时不慎砸伤了手指。在多次找到施工单位要求按工伤条例赔付医药费无果后,近日,他找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希望得到帮助。“在用人单位工作了两个多月,并且用人单位发放了工资,我们认为已经构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属于工伤性质,所以我们有信心为他维权。”在听到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讲解后,易传进对自己的维权更有信心了。

通过“畅通一条道路”、“完善一张网络”、“打造一支队伍”、“援引一种机制”、“突出一个特色”等多种渠道,该县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公共服务体系,延伸法律援助链条,让更多需要维权的群众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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