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公安局广泛开展各类文明实践活动,大力推进文明城市建设 共建共享文明城

广安日报 2021-11-04 01:17 大字

□本报记者 刘甜甜

“大爷,您停一下,请先把头盔戴上。”“您的头盔佩戴不规范,请您重新佩戴。”11月3日上午,在位于广安区建安南路与金安大道岔路口,执勤交警正在对未佩戴头盔的非机动车主进行教育劝导,并指导其正确佩戴头盔。

“今年6月以来,我们积极开展安全头盔佩戴宣传整治行动,进一步增强电动车骑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提升头盔佩戴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说,10月下旬,他们还联合爱心企业在辖区内推出“共享头盔”,让文明出行意识和安全防护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据了解,为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审工作,该支队还针对影响交通秩序和行人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大力开展主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并启用电子监控设备,抓拍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停让行人违法行为,全面提升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水平,为广大市民出行提供更加文明、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各类文明交通整治行动,只是市公安局大力推进文明实践活动、助力文明城市建设的一个侧面。9月以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市公安局广泛开展“千名党员干部进街道,共建文明社区”“亮美城市·文明有我”等形式多样的文明实践活动,全面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工作。

“自‘千名党员干部进街道,共建文明社区’文明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们坚持‘全国文明城市,全民共建共享’原则,主动与街道、社区对接,深入开展文明宣传、文明劝导、环境整治、志愿服务等内容丰富的文明实践活动,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共建。”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唐明川告诉记者。

据介绍,在“千名党员干部进街道,共建文明社区”文明实践活动中,该局每天出动警力40余人次,针对广安区万盛街道万盛社区的6个联系点位,实行“7+14”(即一周7天,每天14个小时)轮守制度,并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围绕诚信建设、文明交通、公共秩序等具体内容,通过制作文明宣传栏、发放文明宣传资料等方式,集中开展文明宣传教育,让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该局还发动广大党员干部走进社区、小区进行各类主题志愿服务,并及时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内记录服务时长。

“在‘亮美城市·文明有我’文明实践活动中,我局500余名党员干部、民辅警积极参与,在责任街道区域宏志大道的10个点位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唐明川说,他们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建协作,并共同组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做好宏志大道的卫生保洁监督、公共秩序维护,对行人闯红灯、过街不走斑马线、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乱扔烟头、咳嗽打喷嚏不掩口鼻、遛狗不牵狗绳、骑摩托车不戴头盔、共享单车不按规范停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有效劝导。据统计,自10月28日开展该活动以来,该局已劝导不文明行为100余起。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各类文明实践活动,引导带动广大群众自觉提升文明素养、自觉养成文明行为习惯,为创建文明城市、践行新时代文明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唐明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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