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政协支招遏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乱象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工作,加强招标投标工作监管,广安市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和专家开展了专题调研,通过召开行业主管部门、执纪执法部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不同类别人员座谈交流会,外出考察学习先进经验等形式,全面了解情况,深入查找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国家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的对策和措施,有效遏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乱象。
广安市政协在调研中发现,国家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存在以下乱象:一是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在调整招投标过程中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形势的需要,对“规避招标”“肢解项目”“围标”“转包”等问题如何界定操作性不强、不具体,导致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够到位。二是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政府投资招投标的综合指导协调职能主要体现在发改委对项目招投标方案的核准权上,而招投标的具体实施和监管分级分行业分别由经信、住建、水利、交通、国土、农业及财政等部门按其各自的行政管理权设定。这种将主管部门置于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制度设定,为有的部门“权力寻租”留下了空间。三是招投标市场规范不够到位。工程建设领域存在诸多诚信缺失行为,导致招投标市场出现乱象。有的投标人不具备项目要求的资质条件,为了承揽工程,通过缴纳管理费用等方式,借用、挂靠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有的投标人以低于市场成本报价,低价抢标,中标后无法响应招标文件要约,施工过程和质量违背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以各种理由增加结算价款或故意拖延施工;有的招标代理机构违法出卖资质,为潜在的投标人牵线搭桥,帮助投标人围标、串标,牟取不正当利益;有的评标专家职业操守严重缺失,与投标人勾结;有的未实现中标目的的企业采取非正常方式质疑、投诉,甚至到相关部门缠访,干扰招投标活动的有序进行;有的地方出现招投标职业“串串”,发展成为职业投标、与专家职业勾兑、职业投诉等,甚至有“一条龙”服务,成为所谓的“民间标王”。四是招投标工作监管不够到位。由于体制造成的部门分散监管模式,形成了招投标监管中的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状况,形成各自为政,直接导致了监管空白。
在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广安市政协提出了以下建议:
进一步加强招投标体制建设。将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纳入依法治市工作范畴,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监管制约机制。一是加大依法招投标宣传学习。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将招投标工作作为“三重一大”进行研究。发改委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依法招标投标意识。二是学习借鉴深圳、绵阳成功经验启动招投标制度改革,市委应尽快出台《关于推进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投标改革创新的意见》,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和工程质量水平。三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全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平台,有效遏制资质、业绩造假现象,从根本上规范全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市场行为。四是整合银行征信、税务、司法违法犯罪记录等信息,对纳入“黑名单”的投标对象,采取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降低资质、在行政处罚中顶格处理等方式,增加其违法成本。五是修订编制《抽签招标文件2017版》、各行业电子招标《标准招标文件2017版》,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规则,切实维护市场各方主体的权益,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六是加强国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出台《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党委会、纪委、经理层等权责利清单指南》,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国企内部董事会、监事会、党委会、纪委、经理层等主体权责利边界,理顺企业内部组织关系,按照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制度化、规范化运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效监督、有序运转、高效协调,规范执行内部质量控制、劳务分包、工程发包等制度。
进一步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明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招标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一是加强标前管理。招标人应依法依规编制招标文件,规范资质、业绩设定,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印发的标准文本为准。强化对招标投标与资质和资格、工程造价、质量和安全等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做好质疑、投诉工作,回应投标人的疑问。二是加强标中管理。做好信息发布、专家抽取、场地监督等工作,严格执行对中标候选人项目业绩、社保缴纳真伪、信誉和限制性投标行为等资格条件复核审查制度。三是加强标后管理。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严格中标企业人员考勤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中标后随意更换项目经理( 建造师)、转包、违法分包、任意进行合同变更、不合理的增加合同价款等违法、违规和违约行为。营造诚信经营、忠实履约保证工程质量的市场环境。四是建立由招标人(项目业主)负责的项目全过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随机待查、有据可查。五是扶持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来组建跨行业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延伸业务领域,拓展产业链,实现多元发展,有序建成一级或特级施工企业,增强市场驾驭能力,打造成为川内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建工集团,争取向上市企业目标发展。六是发挥广安发展建设集团、广安交投集团等市属国有企业主力军作用。创新现有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模式,国有企业担任拟实施项目的业主后,根据现有招投标法律法规招尤其是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借鉴深圳市《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5〕73号)“招标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可以不招标”的规定,将市县政府投资项目交由本级具有相应资质的国有企业实施。
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加大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对未按照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招投标的项目依法进行查处。一是实时开展集中整治建筑企业分公司或办事处行动。当前全国各地建筑企业在广安挂牌成立分公司或办事处,数量很多超过正常情况,大都从事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等违规活动,扰乱广安招投标市场。市政府应组织工商、公安、住建、水务、交通等部门,加大对外地企业在广安设立的分公司或办事处检查力度,依法取缔非法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依法查处私刻企业公章、伪造社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凡未列入诚信体系的不得允许在广安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二是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着力净化市场环境,对涉及“围标”、“串标”、规避招标、领导干部插手招投标活动、“买标”、“卖标”、失信专家等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梳理、清理,经查证属实实行快处重处。对涉案的国家公职人员要严肃处理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对企业、社会人员依法严处。学习绵阳经验,由纪委、公安等建立监管机制,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全方位监督,收集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证据线索,在一定期限内开展招投标行业整治。三是打击“恶意”举报投诉行为。对于短信、电话、互联网等举报投诉,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处理,学习借鉴绵阳经验,当事人应当通过发改委或纪委等正常渠道进行举报投诉,写清楚利害关系内容以公司名义盖单位公章并附有关线索。举报投诉属实转送有管理权限部门进行处理。公安等部门要严肃查处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恶意投诉,严厉打击个人假借各种网络媒体营造声势,攻击、诽谤相关行政部门及人员,对点击量或转发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公安网监要及时收集网络等证据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四是加强评标专家的管理。不定期地组织专家培训,不断提高专家评委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平,建立完善评标专家档案,严格实行专家评标记录,对存在不良记录的评标专家,要依法给予处理。进一步完善评标办法,减少评标专家的自由裁量权。加强评审专家考核,对于违反相关管理办法的进行严格处理。
进一步增强招投标监管合力。一是成立强有力的综合监管机构。建议由市政府办牵头,纪检监察、发改、财政、经信、住建、国土、交通、水务、农业、审计等部门组成招投标监督委员会的专门监管机构,承担指导协调招投标及招投标市场全过程监管的职责,以解决招投标市场政府监管缺位错位问题。设立招投标行业监督举报电话,规范招投标秩序。二是严实部门责任。及时发现、检查、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发挥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作用,严肃查处借规避招标、插手招标、合同执行不严格、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实行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巡查制度。经信、住建、交通、水务、农业、国土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项目招投标巡查,采用“双随机一公开”办法,随机巡查各区市县和园区重大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对企业采取行政处罚、扣诚信分、限制在广安参加工程项目投标资格等方式,形成“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的局面。
刘长安 唐和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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