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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违法搭建业主自行拆除

广安日报 2017-06-28 03:00 大字

图为违法建筑拆除现场。

□实习生辛冠男本报记者杨雪莲文/图

“我愿意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以后也不再乱搭乱建了。”6月27日上午,在广安城区滨江大道锦绣山河小区一幢一单元楼顶,业主唐某一边组织工人拆除违法建筑,一边对城管执法人员说道。

据了解,6月22日,市城管执法局中桥大队接到群众举报,锦绣山河一期有人在搞违法建设。接到举报后,中桥大队执法人员及时赶到现场查看,发现该小区一幢一单元楼顶正在搭建房屋,且房屋主体已经建成,墙壁水泥也已凝固,违法建筑面积近20平方米。

执法人员经过现场调查得知,此处违法建筑是该幢顶楼2401室的业主唐某组织工人修建的,此时唐某没在广安,而是在外省做事。“我们在装修人员处找到了唐某的联系电话,并通过电话对其进行了劝导。”中桥大队负责人说,他们首先告知唐某私自在楼顶搭建房屋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随后对其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拆除违法建筑。

通过宣传教育,唐某很快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建设行为对市容环境和其他业主的影响,并当即回复将尽快赶回广安处理此事。

27日上午,在执法人员和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的监督下,回到广安的唐某组织施工人员,对楼顶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唐某能积极配合,自行拆除违法建筑,诚恳的态度值得肯定。”中桥大队负责人呼吁,违法建筑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可能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希望广大市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要对违法建设抱有侥幸心理。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他们将严格按照主城区城市管理百日攻坚行动的相关规定,持续加大巡查力度,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同时还将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发动群众自觉参与到违法建设治理行动中来,为建设文明美丽家园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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