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高竹新区总体方案》正式印发明确2025年、2030年、2035年发展目标 将建成“两区一城”
本报讯 (记者 刘婧)一个月前,《川渝高竹新区总体方案》已经川渝两省市政府同意。日前,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川渝高竹新区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两省市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川渝高竹新区总体方案》,共同推进川渝高竹新区高水平建设。
针对新区范围及定位,《方案》明确新区规划范围包括重庆市渝北区茨竹镇、大湾镇的部分行政区域和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高滩镇、坛同镇的部分行政区域,总面积262平方公里。将川渝高竹新区建成“两区一城”: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试验区、产城景融合发展示范区、重庆中心城区新型卫星城。
《方案》制定了新区到2025年、2030年、2035年的发展目标。2025年,城市形态初步形成,常住人口15万人以上,地区生产总值120亿元以上;2030年,产城景融合格局全面形成,高端要素资源加速集聚,常住人口20万人以上,地区生产总值250亿元以上;2035年,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充分体现,常住人口28万人以上,地区生产总值400亿元以上。明确了集聚发展先进制造业、建设高品质宜居新城、打造生态康养旅游目的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创新合作开发模式六大主要任务。
《方案》提出共建川渝高竹新区有五大优势:区位优势明显,属重庆半小时通勤圈;产业基础较好,已初步形成以配套重庆汽车制造为主的装备制造业集群;交通物流便捷,目前已开通至重庆渝北举人坝轻轨站客运专线,与重庆果园港合作共建“无水港”;承载能力较强,生态本底良好;合作交流密切,已建立了川渝合作“两地四方”联席会议制度,在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产业协作等方面开展了合作。
《方案》明确,要创新管理体制,切实发挥好由渝北区、广安市、邻水县党政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作用,负责研究新区规划建设中的重大事项、重大政策、重大改革,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按精简高效的原则,按程序组建新区管理机构,赋予与新区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管理权限,负责新区规划建设、运营管理。
作为新区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渝北区、广安市将编制新区总体规划,明确空间布局和四至范围。将新区建设纳入渝北区、广安市、邻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共同制定新区建设年度任务清单,推进新区建设事项化、清单化、项目化、责任化,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两省市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对新区开发建设的指导协调,帮助解决新区建设中的问题和困难,在重点项目、资金安排、产业扶持、资源配置、试点示范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探索建立适宜新区发展的统一政策标准。
此外,《方案》要求两省市共同统筹新区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并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对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在两省市范围内统筹优化。新区适用重庆市、四川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支持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允许新区制定和执行政策时在权限范围内自主选择重庆市和四川省适宜新区发展的政策。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联合办公室加强跟踪分析、督促检查,会同两省市有关部门适时开展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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