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帮助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24万元

广安日报 2020-10-10 01:21 大字

本报讯 “都说讨薪难、要薪难,拖欠了两年的工资今天终于拿到手了,感觉还有点不真实。我是真没想到检察院能在一个月内追回我们的辛苦钱,真心感谢检察官们!感谢他们把我们农民工的事情放在了心上!”近日,在邻水县人民检察院领到2800多元工资的老李感激地说道。

今年8月底,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钟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的过程中,成功帮助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24万元。

2018年5月13日,犯罪嫌疑人钟某某在苏某某处承包了其名下某酒店的室内拆除及大楼整体装饰装修工程,合同载明包工包料工程造价为348万元,钟某某将该工程分为泥水工、木工、门窗安装等工种,并承包给刘某甲、刘某乙等人做人工,刘某甲、刘某乙又各自招揽了数十名不等的工人做人工。至2018年8月30日,苏某某支付钟某某工程款220万元,钟某某将其中的56万余元用作人工工资。后苏某某以质量不过关为由,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钟某某因此也未将剩余工资结给农民工。截至2018年10月工程结束,钟某某拖欠140余名农民工工资共计91万余元。后钟某某与苏某某因工程款问题开始长达一年半的官司,至2020年5月20日,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钟某某胜诉,责令苏某某支付钟某某全部剩余工程款,但苏某某一直未按判决书执行。在此过程中,农民工因长时间被拖欠工资,遂将钟某某告至邻水县人社局,该局工作人员多次出面协调未果后,又将该案移送至邻水县公安局,后钟某某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发放了部分工资,但尚欠工资20余万元。2020年7月16日,邻水县公安局以钟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邻水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接到该案后,承办检察官立即对钟某某进行了讯问,并深入走访了涉案农民工代表,听取意见和诉求。经过多方调查了解,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涉及农民工人数较多、时间较长,且部分农民工因被拖欠工资,导致生活困难,应当把追回被拖欠工资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

该院一方面向钟某某讲解法律法规以及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具体规定,敦促钟某某积极筹款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另一方面强化与邻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邻水县公安局的协作配合,协调苏某某尽快支付所欠钟某某工程款,共同助推该案依法高效办理。

日前,在邻水县人民检察院的多方协调下,钟某某与苏某某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之后苏某某将其所欠工程款30万元支付给了钟某某,至此钟某某凑齐拖欠农民工工资,耗时仅一个月。(陈艳 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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