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

四川法制报 2018-07-03 01:18 大字

本报讯(吴远明申巧容)近年来,邻水县检察院秉持双向保护原则,在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同时,积极开展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工作。近日,该院首次对一起强制猥亵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取得良好效果。

6月中旬,邻水县检察院未检科受理了一起强制猥亵未成年继女案件。被害人小云年仅17岁,因本案心理遭受严重创伤,不愿意与人接触和交流,更不愿意回到学校继续学习,目前休学在家。

邻水县检察院未检科干警经询问小云,走访小云的家人、邻居及学校老师、同学后,对小云心理状况进行评估后认为有必要对其开展心理疏导。该院随即安排公诉科员额检察官、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冯雨为其量身制定心理疏导方案,进行了“一对一”心理疏导。

此外,未检科还指派一名女性检察干警和冯雨组成心理咨询小组,每周上门对小云进行一次心理疏导,共同引导其走出心理阴影,防止其产生紧张情绪或失范行为,使其尽快回归正常的生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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