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检察院首次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实施监护干预
本报讯近日,邻水县检察院首次对一起涉嫌非法拘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实施监护干预,有效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犯罪嫌疑人陈某年仅17周岁,初中肄业后无所事事,便与社会无业青年厮混,并在2017年1月伙同邹某某等将他人非法拘禁。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案件承办人经讯问陈某,走访陈某所在社区和所在学校的班主任得知,陈某与父母共同生活,且其父母均有正当职业,家庭条件也不错,陈某却误入歧途。细心的承办人经分析发现,陈某失足与其父母不正确的监护方式密切相关。
承办人与陈某的父亲陈某某进行了监护干预谈话,了解了陈某的成长环境、生活习惯、交往圈以及陈某某对儿子的监护方式,发现陈某某平时只是确保儿子吃饱穿暖,完全不管儿子需要什么,心里在想什么,离开家之后在干什么,儿子一旦不听话就拳打脚踢。长此以往,儿子与自己见面几乎无话可说,更别说进行深入的思想交流。
对此,承办人告诉陈某某要加强学习,更新监护理念,既要在物质上满足孩子正常需要,又要多与儿子沟通交流,了解其思想发展动态,帮助树立信心渡过难关,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经过一番坦诚交流,陈某某表示:他将改变不当教育模式,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唐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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