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监督一路前行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侧记
□前锋记者站陈定军本报记者陈玲
“商品的标识要清楚,能让消费者一眼辨别。”
“要更加深入地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让经营者心里有把尺子,让消费者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
在第36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市人大常委会将2018年的首个监督议题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以实际行动体现“依法监督、履职为民”。
3月12日至1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30多名市人大代表,分3个执法检查组,分别由1至2名常委会副主任带队,深入6个区市县的监管部门,部分乡镇、超市、农贸市场等地进行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广安市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情况,进一步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和人民群众对消费维权的满意度。
检查:深入细致察实情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
保护法》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4年来,在广安市的实施情况如何?经营者是否切实履行了法定义务?消费者维权现状如何?相关部门履职行权情况如何?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情况如何?
带着这些疑问,本着“人民代表为人民”的原则,执法检查组从细节着手,每到一处都认真查看资料,与消费者面对面交流,力求掌握更加全面的情况。
“消费者维权平台越来越完善。”蔡艳霞代表在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了解到,此平台2017年来共受理咨询、投诉、举报1581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3.2万元时,感到十分欣慰。她说,近年来,随着相关部门的大力宣传,越来越多的群众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前锋区华兴万家乐超市,执法检查组仔细翻看了猪肉的进货流程,并提出建议。“所有生鲜的进货渠道、加工流程都应该更加清楚明了,让消费者明白消费、放心消费。”周忠华代表说,“经营者除了考虑产品
的成本外,更应该注重食品安全。”
“随机抽检农产品,并将检测结果在市场内的LED屏幕上滚动播出,警示所有的经营者,让老百姓放心消费,这种模式值得推广。”陈努代表在邻水县建新市场检查时,对该市场的抽检模式十分赞同,他说,“这种模式可以复制,建议在广安市其他农贸市场推广。”
此次执法检查中,共实地抽查了3个监管部门、3个乡村旅游产业项目、7家超市在内的20个消费者维权点。在每一个维权点,检查组成员都详细询问有关情况,认真查找问题,耐心征求消费者的建议意见。
建议:分析问题献良策
“通过此次检查和平时搜集的情况,我发现‘霸王条款\’遭到广大消费者的痛恨,又让消费者十分无奈。”王正力代表说,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霸王条款”的整顿,杜绝强制消费,解决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
“要加大法律宣传力度,让经营者明白
自己应该履行的义务,让消费者清楚维权的路径。”张锦林代表说,政府部门要从人力、财力上加强对消费者维权组织的建设,尤其是基层消费维权组织的建设。
“要下大力气建立经营者信用档案,将企业、个体户的信用与个人信用结合起来。”段方智代表说,经营者如果有了违法行为,个人信用也将受到影响,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从源头上减少消费纠纷。
在3月13日召开的座谈会上,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代表们一针见血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大家踊跃发言,为深入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言献策,现场气氛十分热烈,展现了高度的履职热情和监督为民的职责意识。
据悉,下一步,市政府将以此次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为契机,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强消费领域的执法力度、监管维权合力和法治宣传教育,继续打造维权平台,不断完善维权网络,倡导社会共治,为全市人民营造一个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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