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年前的 2000 元欠款 追回来了
本报讯(邓华 田晓谷)“感谢法官,这么快就帮我把1万多元的欠款追回了,我的案子钱这么少,时间还过了这么久,还以为你们根本不会管呢!”“只要有案件,不论金额大小,我们都要管!”这是申请执行人刘某和华蓥市法院执行法官之间的对话。经过执行法官的努力,一笔25年前的欠款终于被追回了。
1997年10月3日,被执行人陈某在申请执行人刘某处购买打火机配件,欠货款1845元,加上以前所欠钢瓶款,共欠刘某货款2000元,并承诺1999年5月1日付清,同时约定如不付将支付违约金2000元及往返旅费100元,并从1997年10月30日起支付利息。刘某从1999年至2009年10年间,到陈某处催款多次未果。于2010年3月向华蓥市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法院审理后,判决陈某需向刘某支付货款2000元及利息、违约金、差旅费、务工损失费共计1040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于2010年9月9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受理后,华蓥市法院执行局遂委托陈某居住地开江县法院查询其可供执行财产情况,得到回复由于陈某长年外出务工,未查找到其可供执行财产,案件被迫中止执行。
今年1月初,刘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再次向华蓥市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该案,但无法提供陈某的身份信息。华蓥市法院执行法官为帮助刘某执行到位,于是带领刘某到陈某户籍所在地查询其身份信息和辨认被执行人。根据刘某指认情况,终于查到了陈某的身份信息,在查询其房屋登记信息后发现其名下并无房产,但是其社保卡中有可供执行的额度,法院执行法官立即将其额度冻结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这件跨度25年的债务纠纷至此画上句号。
新闻推荐
□本报记者刘婧案情简介:2021年6月至7月,赵某某因资金周转向好友刘某借款1.5万元,并于2021年7月26日出具借条,约定最迟还款日...
华蓥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华蓥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