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关于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1月9日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李康主任受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新一届州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甘孜州委的领导下,以州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务实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治藏方略和省委藏区工作思路,围绕“”总体工作格局和经济繁荣、生活殷实、和谐稳定、民主文明、家园秀美、保障有力的小康社会目标,坚持履职为民、立法为民、监督为民,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推动州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大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州进程,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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