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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领发展新航程 ——抓生态建设为甘孜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原动力

甘孜日报 2016-11-02 00:00 大字

■本报记者 陈杨

近年来,甘孜州牢固树立“创造绿色业态、制造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发展”的理念。把生态建设作为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源动力,全力推进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建设。

全方位、多层次,着力构建生态经济新形态。甘孜州紧紧围绕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生态屏障区、国家绿色能源生产基地”,优化区域生态格局,构建以“两江一河”为骨架,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为重点,森林、草地、湿地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为支撑,生态红线为底线的立体生态安全格局。抓实林业工程增“绿”。按照“山顶戴帽子,山腰挣票子、山下饱肚子”的生态格局,依法有效管护森林资源9052万亩。巩固80.3万亩退耕还林成果。到2020年,完成人工造林30.54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5.1万亩、飞播造林6.9万亩、人工点撒播2.85万亩、绿色通道建设2660公里、沙化土地治理347.25万亩。通过增“绿”建设,把全州湿地生态系统和森林生态系统建设成为比较丰富和活跃的生态系统,使其为开展生态旅游业和多种旅游经营活动奠定物质基础和生态环境。抓实林业产业增“富”。紧紧围绕兴林富民这一目标,壮大核桃基地、花椒基地、俄色茶基地;发展核桃产业、花椒产业、俄色茶产业、林下经济产业、森林生态旅游产业;实现基地面积增长、产量增长、产值增长、收入增长。培育和壮大一批具有带动和辐射作用的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专业合作组织,加强生态文化产业发展,推进森林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产业,到2020年建成林业产业基地100万亩。打造 “圣洁甘孜”品牌,形成一批本土知名品牌,努力把甘孜州建设成绿色消费的“大卖场”,让农牧区群众享受生态建设成果,加快全州脱贫攻坚步伐,从而实现生态扶贫。抓实园区建设增“美”。加快实施野生动物保护、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建设,力争2020年全州湿地和自然保护区面积分别保持在1091.4万亩、5344万亩,实现森林、草原、湿地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基本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高标准、大手笔,加快推进两园建设新成效。立足全域旅游,加快推进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以下简称“两园”)建设步伐,为创建国家公园奠定基础。高目标定位“两园”建设。以“两园”建设为载体,将现有的国有森工企业和地方小采企业转变为“两园”建设管理部门,着力建成全国、全省国有林区改革的试点示范地区。充分利用全州森林资源众多、湿地资源丰富、生态区位优势、民族文化底蕴及鲜明的绿色名片,大气魄、大手笔、大面积的建设“两园”,创建全国民族地区全域旅游实验区、打造世界最佳旅游目的地。大阔步推进“两园”建设。拟用5年时间,建立“两园”各16个,努力达到应建尽建。同时,按照五年任务三年建成的原则,加快推进“两园”建设,让“两园”在甘孜大地生根、开花、结果。上档次问效“两园”建设。通过创新森林保护和利用机制,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增加森林资源、有利于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区新体制。努力实现由维护生态安全向建设生态文明转变、由传统数量林业向现代效益林业转变、由长江上游生态防线基本建成向全面建成转变。

建机制、强改革,夯实筑牢生态防控新体系。落实生态红线管控机制,把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划定为生态红线管控区,科学划定林地、湿地、沙区植被、物种四条生态红线,严禁任意改变生态空间用途,防止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红线的破坏。继续实行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启动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和退牧还湿,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制定实施农牧民参与生态保护的机制。整合现有生态保护补偿渠道,开展综合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推动建立地区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与发达地区建立“碳交易”机制。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生态恢复责任机制。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明确国土空间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监管者及其责任,编制自然资产负债表,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探索林区草场网格化管理模式,提高政府防控的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通过“三定”(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对重点防控区域实施动态监测、对高危区域的实时监控,全力维护森林草场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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