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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9 元婚介费 只买到几个电话号码律师呼吁尽快出台婚介行业监管规范

四川法制报 2016-07-08 18:24 大字

本报记者蒋京洲

交了3999元,签订了婚介服务合同,彭先生成为了婚介所的注册会员,但是却只换来几个女孩子的电话号码,连女方面都没能见到。彭先生怀疑自己相亲遭遇了“陷阱”。

接到彭先生的反映后,本报记者到该婚介所进行了暗访调查。记者发现,目前因为婚介引发的纠纷数量不在少数,而因为缺乏法律依据,工商部门作为婚介行业监管方在执法中能起到的作用比较有限,相亲者往往遭遇维权难。

对此,律师建议,市民应慎重选择具备从业资格的婚介服务机构,并看清婚介合同服务的内容。遇到维权问题时应注意固定证据以寻求司法途径解决,同时,国家应尽快出台婚恋中介行业的监管规范。

读者反映

交4000元女方面都没有见到

做化妆品销售工作的彭先生今年27岁,还没有女朋友。一天,彭先生在网上看到了成都某婚介所的广告。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他在手机上下载了该婚介的APP,并提供了姓名、手机号码等信息。

5月29日,在婚介所多次电话催促下,彭先生来到位于成都市顺城大街的该婚介所。工作人员向彭先生介绍,“该婚介所是川内最大的婚姻介绍所,资源丰富。交费注册会员后,婚介所将根据彭先生的需求为其筛选介绍合适的女孩,并提供10个月的全程跟踪服务,并有专业老师指导。”

彭先生当即就付了3999元,同婚介所签订了服务合同,成为婚介所的注册会员。

6月初,婚介所为彭先生提供了第一次婚介“服务”。“他们给了我一个名字和一个电话号码,让我自己去联系。”彭先生说。

电话那头,王小姐说的话让彭先生大吃一惊:她和一男子已同居了几个月,但交往不是很顺利。彭先生称,王小姐把自己当作了倾诉对象,每次通话都讲述自己的情感经历。几次通话后,彭先生和王小姐终止了联络。

彭先生向婚介所提出质疑:“你们给我介绍的是什么人?这就是你们所谓的服务?”婚介所方面立即承诺:为他“另外换一个”。

而接下来的“服务”,彭先生依然不满意。婚介所仍然给他一个名字和电话号码。“连女方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彭先生说,在沟通无果后,彭先生决定找婚介所讨个说法。

质疑欺诈婚介所却称无权调查

6月21日,彭先生来到婚介所要求退费。该婚介所相关负责人说,彭先生的情况不符合退费条件,并表示愿意继续为其提供服务。然而接下来婚介所依然采取了与之前一样的服务方式。

7月1日,彭先生再次来到婚介所。“婚介所只提供一个电话号码敷衍了事,所承诺的专业指导和全程跟踪服务都没有履行。”彭先生称,“我到哪儿找不到两个女孩子的电话,还需要交4000元钱让你们介绍”?

根据彭先生提供的录音,婚介所一名杨姓工作人员当时说,这并不是婚介所的责任,婚姻是你情我愿的事,婚介所提供一个平台,成不成只能靠个人。难道还能把女孩子绑到你面前?

彭先生提出,被介绍的女士有正在同居的情况,为什么婚介所没有对其婚姻或感情状况进行把关核实?杨姓工作人员则表示,“凡是未婚女士,我们都可以介绍。我们不可能调查别人的私生活状况”。

工商调解婚介所需进行整改

另一方面,彭先生通过市长信箱投诉了该婚介所。工商部门受理了投诉。

7月4日上午10时,彭先生和婚介所在成都市青羊区工商局进行调解。现场,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婚介所提供的服务是否违反合同约定。彭先生称,婚介所存在诱导和欺骗消费者行为,没有对会员资料严格把关,没有履行之前承诺的跟踪指导服务,要求婚介所退还相关费用。

工商局认为:婚介所在服务方面存在问题,应进行整改,为消费者提供保质保量的服务,并建议彭先生继续接受婚介服务。彭先生对这一调解结果表示不接受,调解失败。

彭先生向记者表示,下一步,他将考虑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权。

记者暗访

交费可享服务却不谈如何维权问题

接到彭先生的情况反映后,本报记者来到了该婚介所。

前台接待告诉记者,目前婚介所里注册会员有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线上注册的会员留下照片、网名和联络方式后,就会出现在会员库中,可以看到别人或接受别人的邀约。而线下注册的,则需提供真实信息,交费后即可享受婚介所的服务。

记者表明自己希望通过婚介所相亲的意图后,一名尧姓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记者称自己今年27岁,在甘孜教书,每月收入2000多元,家里条件也不是很好。

尧女士打量了记者一番后说,“像你这种条件很好找!很多女孩都喜欢找老师。”尧女士还打开电脑展示女孩的照片,并称这些都是婚介所的会员。

当被问到怎么收费时,尧女士拿出了一本服务手册。记者看到,会员分5个等级,收费从3999元到24999元不等,但未有具体的服务方式。尧女士表示:不同等级会员在选择优先权及专业老师服务上有差异。

记者询问,“服务中出现问题应怎样协商退款或赔付”?尧女士回答:“我们公司口碑很好,都是老客户带新客户,连电视台台长都在这里征婚,你放心好了!”

无奈现状

婚介行业缺乏监管工商执法作用有限

本案调解后,记者采访了青羊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目前,因为婚介引发的纠纷数量不在少数,投诉内容也大同小异。”该负责人表示,以前婚介具体业务由民政部门监管,现在婚介市场开放后,具体业务市场化了,监管交给了工商。但因为缺乏具体法律条款约束,工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能起到的作用十分有限。

该负责人举了一个例子,“比如说合同审查。房地产所使用的合同,需要到房管局报备,以便审查合同是否公平合理。然而婚介所同消费者签订合同,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就可生效。在工商的角度讲,只要合同不与法律发生重大冲突,并不能认定这是无效合同。”“目前,工商部门只能从资质审核、服务质量、从业道德等方面对婚介行业进行监管,对于纠纷裁定所能做的十分有限。”该负责人建议,遇到类似纠纷,市民要注意固定证据,以便通过司法途径真正解决问题。

律师观点>>>应尽快出台婚介行业监管规范

四川南充锐思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强春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虽有《婚姻介绍服务国家标准》,但没有具体监管机构,存在着法律漏洞,期待国家能够尽快出台婚介行业具体监管规范。

强春艳说,婚恋中介提供的是服务中介,类似于房屋中介,但不同的是没有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监管约束。民政部门负责婚姻登记,但在婚恋过程中无法介入干预。而婚介所虽然是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但工商部门却缺乏法律授权对婚介行业进行监管。

两种情况可退还费用甚至起诉

针对消费者,强春艳建议,在购买婚恋服务前,应慎重选择具备从业资格的婚介服务机构。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婚介机构不应提供“无期限”或“介绍到成功为止”的服务,购买者在遇到提供此类婚介机构时,应注意甄别,慎重考虑。

而涉及到维权问题时,强春艳说,市民应注意固定证据。一方面看中介机构是否有合法经营证,收费是否有依据,如果无证照无依据,可以投诉追回非法收款。另一方面,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交款和服务内容存在重大误解,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退回收费。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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