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调整部分 交通运输定价管理权限
本报讯(州发改委)为贯彻落实省政府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有关部署,按照《四川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和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交通运输价格定价管理权限的通知》有关规定,决定从昨(15)日起调整甘孜州部分交通运输定价管理权限,将甘孜州交通运输价格定价管理权限由发改部门移交给交通部门承担具体定价工作。
通过实行资质审批、经营准入、定价管理为行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提高交通运输价格管理的效率和针对性,确保甘孜州交通运输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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