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佳节倍思“清”
■ 本报评论员
又一个花好月圆的节日——中秋、国庆佳节近在眼前。每逢佳节倍思亲,这是人之常情;而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更应当自觉做到“每逢佳节倍思‘清\’”。
为有效防止“节日腐败”,日前,中央和省、州纪检部门陆续下发通知,提出要求,强调纪律,敲响警钟。看似程序化的通知,其实是一种善意的提醒。提醒就是在乎,提醒就是关爱,提醒就是保护。否则,一旦触“底线”、碰“红线”甚至“高压线”,就会受到党纪政纪和国法的严肃惩处。
古语有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几句话说给一些身居要职、手握权力的领导干部听,再合适不过。有些人为什么给你送礼?到底是看中你这个人本身,还是你手中掌握的权力?稍加思量,答案不言自明。其实,权力与责任从来都是相伴而生,每一种权力的背后,注定承载着一份与之对等的责任,一旦滥用,必然贻害社会伤及自身。
有资料显示,因贪赃枉法而受到法律惩处的贪官,在节日期间收受贿赂的比例占所有案例的31%,而大部分贪官认为在节日里收礼不是受贿。在“礼尚往来”、“礼多人不怪”的节日喜庆氛围中,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以祝贺节日之名行贿赂之实,一些意志不坚定的干部则放松警惕,接受不正当的礼物、礼金。在近年查处的一些腐败案件中,不乏在节日期间大肆“笑纳”甚至“张嘴”、“伸手”的丑恶面孔,而不少贪官东窗事发后往往都是一个咬一个和一个带一个。
也许有人会振振有词地说,一些人送礼既没有明确的利益诉求,也没有劳驾您马上办事,仅仅是为了“联络感情”。“联络感情”的目的是什么?直白地说,就是拉近与领导的距离,并在日后的关键时刻“派上用场”且“为我所用”。注重礼尚往来本无可厚非,正常的人情交往也用不着大惊小怪,但如果掺杂私欲与功利,就会发生“霉变”。然而,正是这些看似温情脉脉的“糖衣炮弹”,使得有的领导干部在似是而非之中模糊了正常交往与违纪违法的界限,越过了道德的“底线”、纪律的“高压线”和法律的“红线”,进而在不知不觉中滑向了犯罪的深渊。难道送礼非要挑着日子送?其良苦用心,送礼者自然心知,收礼者恐怕也肚明。“节日腐败”虽发生在少数干部身上,但其危害确实不可小觑。
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别看很多送礼的人当面笑容可掬,一转身如何议论、评价,大家都可以猜个八九不离十。如果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能考虑清楚这些问题,就不该心存侥幸。明月,永远是一面光洁的镜子。更何况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对群众来说是期待,对党员干部来说也是一种优质的从政环境。
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每逢佳节倍思“清”,既是对甘孜州各级干部能否抵挡得住变味的“人情往来”和“节日腐败”的一次考验,更是对甘孜州各级干部是否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扎紧反腐拒变“篱笆”的一种检验。全州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自觉把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委相关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严防“节日腐败”的预防针中获得免疫力,始终绷紧廉洁这根弦、守住规矩底线,严防“四风”反弹,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真正让节日返璞归真、温馨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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