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出组合拳 让青少年犯罪逐年下降
四川省出台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实施方案
除阿坝、甘孜外,其余市(州)至少建立健全一所专门(工读)学校
财政买单,社会工作者进驻戒毒所、拘留所、看守所、司法所
民政部门、共青团、关工委组织要组织正面力量与闲散青少年每个月至少接触一次
本报讯(记者 钟振宇)近日,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省综治办联合印发《四川省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即日起在全省范围部署推开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计划用两年半时间,在全省全面推广实施试点探索形成的具有普遍性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实现青少年犯罪重要数据指标逐年下降。《方案》要求,四川省将着力推动重点青少年群体管理台账和信息平台的建立和完善,及时汇总政法、教育、民政、人社、城管等部门掌握的信息。依托信息平台,定期对重点青少年群体进行排查摸底,动态掌握基本情况。
到明年1月,四川省将在1/3县级地区推广试点探索形成的具有普遍性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到2015年1月,实施第二轮推动和巩固提升,各地再选择1/3县级地区推开工作。到2016年1月,剩余县级地区要推广,即在四川省全部县级地区建立比较完善的工作格局和工作体系。
今后几年,全省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将以六类不同的青少年群体为对象,推广实施在试点工作中摸索出来的“摸情况、建台账、结对子、勤帮扶、常回访”五步工作法为抓手,力争做好对每一名重点青少年的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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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步法”服务六类重点群体
◎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帮教管理。支持相关部门通过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让社会工作者进驻学校、社区、企业、戒毒所、拘留所、看守所、司法所。除阿坝、甘孜外,其余市(州)至少要建立健全一所专门(工读)学校(目前四川省仅有7所)。
◎加强闲散青少年群体的服务管理。民政部门和共青团、关工委组织要组织正面力量与闲散青少年保持长期联系,每个月至少接触一次,教育引导树立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建立初高中毕业未升学青少年跟踪教育管理工作机制,提供就业和创业服务。
◎加强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民政部门要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救助保护。对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流浪未成年人,要通过救助保护机构照料、福利机构代养、家庭寄养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加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帮扶。监所及其管理部门要完善服刑在教人员入监、入所信息统计制度,增加其未成年子女信息内容。乡镇(街道)安置帮教组织要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确定帮教联系人。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要把关爱留守儿童作为各类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重要内容,为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及监护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指导与服务,帮助和引导家长切实承担教育子女的责任。
◎加强受艾滋病影响致孤儿童关爱服务。建立完善一批艾滋病致孤儿童救助安置指导中心;加大“蓝天计划”、“幸福家园”等项目的实施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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