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为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甘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纪实
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开展调研和督查。向群众讲解相关法规。开展专项整治。宣传食品安全法规。
■ 局办 文/图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经济问题、政治问题,食品药品监管已成为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甘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谐这个中心工作,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为重要任务,科学监管为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市场监管, 坚持一手抓监管一手抓服务,不断建立完善统一、协调、高效的监管机制,有效保证了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1健全机制抓落实齐抓共管保安全
甘孜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在该县县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 按照构建“各级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承担首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四位一体”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的要求,把“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纳入县发展规划,纳入政府为群众解决实事的民心工程。县委、县政府多次专题听取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汇报,进行研究部署,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纳入各部门、乡(镇)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县人大、县政协多次视察指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到重要工作县委政府有文件部署,重大会议领导讲话有内容要求,专项检查有领导参加,重大问题有领导协调落实。同时,不断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经费列入了县财政预算,逐步使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有力推动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
2宣传教育强意识 服务群众重防范
该局以“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法制宣传日和食品药品安全进等学校、进寺庙、进农牧区、进企业、进工地等“八进”活动为契机,采用宣传栏、印发宣传材料、设点咨询、现场咨询讲解、过期和不合格产品展示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增强经营业主和企业法人的安全经营意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管理服务对象和公众。
面临寺庙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不理解、不接受,甘孜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局领导的带领下,学习民族宗教政策和知识,深入全县42 座寺庙开展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讲,发放藏汉双语宣传单,进行餐饮食品和用药安全情况调查,现场对有餐饮加工场所的寺庙进行食品安全规范管理的讲解指导,为符合办证要求的寺庙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免费发放张贴藏汉双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制度》。通过有效的工作,提高了僧尼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一些寺庙在佛事活动期间还主动向僧尼和群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近年来,该局集中开展各种食品药品宣传活动50余场次,发放食品药品法律法规、藏汉文饮食用药安全常识等各类宣传资料(品)、手册等3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38条,制作藏汉文宣传展板20个,专栏25期,在县城主要街道制作宣传固定灯箱2个;张贴宣传公告、警示标语等1500余份;在有线电视台播放公示、安全提示公示、安全提示及常识30次。组织开展培训讲座40次,培训各类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企业法人、僧尼和村干部等近6000人次。
3突出监管履职责 严格执法成效显
近年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要求也不断提高,有压力才有动力,有动力才能干好工作,甘孜县食药监局以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的饮食用药环境作为自己的天职。为切实净化甘孜州食品药品市场和消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该局一是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案件查处,不断净化食品药品市场环境。近年来,共查处涉及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学校食堂、医疗机构、药店等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63起,处行政罚款150余万元。没收销毁过期失效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和不合格化妆品等价值约87万元;监督医疗卫生单位销毁过期失效药械和计免疫苗等90余万元。二是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明确企业和单位负责人是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强化企业和单位的主体法人责任和守法意识,签订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责任书3000余份。三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覆盖。将食品药品监督举报投诉电话、公示牌悬挂在企业和单位醒目位置,同时在县政务中心和有线电视台公示,努力推进“明厨亮灶”,方便群众举报监督。四是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强化食品药品综合监管。近年来,共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各类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和单位3万余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近1000份, 食品生产流通企业不合格产品及企业违法处理率为100%。强化寺庙饮食用药安全管理,在对全县42座寺庙开展了调查和监管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材料3份,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安全预案。结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与指导,确保了学校食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了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实景演练和桌面推演,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和省级示范街建设,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合格率从开始的不足 50% 上升到目前的95%。圆满完成各种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23次。加强问题食品清理,明确要求食品批发和零售企业不得进购销售不能保证质量的儿童小食品。形成了药品必须有县食药监、邮政、公安局出具的《邮寄证明》方能邮寄的联合邮购监管机制。开展国家和省局发布的质量公告不合格药品查处37批次(近6000 个品种),协助基本药物和医疗器械抽验118个品种(批次),均未发现相关假劣和不合格药品。五是不断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行为,在方便群众办事的同时,严格落实依法监管,切实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特别是2014年5月,在开展冷冻食品日常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有企业销售没有任何中文标识,也没有相关检验检疫标识证明的冷冻肉制品的行为,在州食药监管局的指导下,通过对全县开展拉网式检查,进入门市和冷藏库细致核查,共查出涉案企业6家,查获无中文标签标识、无检验检验合格证、无购货发票、无购货清单等产品12个品种、16个批次、965箱(件),价值53.9960万元。鉴于甘孜县的维稳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为防止别有用心人员利用而导致不稳定或群体性事件发生,县食药监管局多次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宣讲法律法规,摆谈事实道理,即坚持法律底线,又考虑企业实际,推心置腹,使他们认清了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自觉接受了处罚,共处罚没款83.0120万元,有效防范了因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的维稳事件发生,受到了人民群众的称赞。此案件是目前甘孜县建县以来,乃至全州最大的食品案件,并列入了今年全省的十大食品药品案件之一。
甘孜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面对分布在甘孜县7303平方公里范围内的1000多家监管对象,以10余人的监管队伍,努力工作,积极进取,各项工作不断发展,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经营业主和企业法人的安全经营意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进一步提升。截止目前,甘孜县过期和不合格及“三无”食品药品不断得到控制,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无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行政复议或行政应诉案件。甘孜县食品药品监管局2010年至2015年被州局连续授予“全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单位”,2011年被州委、州政府授予“州级文明单位”, 2012年被省人社厅、省局授予“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2015年被县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食药监、工商和质监三个部门的整合重组,甘孜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将继续落实“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坚持产管并重,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要求,采取更为科学的监管方法和措施,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为建设美丽生态幸福小康甘孜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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