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法治化建设的参与者
——记第四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施杰律师
11月17日,星期一,头天刚从广东出差回来的施杰,一大早便赶到省交警总队,调研全省客货车辆“三超”情况。他近期准备对正在向全国征求修改意见的刑法修正案 (九)草案提出建议,“律师是法治社会的重要参与者,为法治化建设出力责无旁贷。”
在从业的26年里,无论是推动醉驾入刑,还是在个案上坚守原则,施杰始终用专业精神捍卫法律尊严,以己之力推动法律完善,积极参与中国法治化建设。
□本报记者 刘春华
坚守辩权 捍卫法律尊严
26年前,施杰原本在省林业厅下属单位工作。怀着对法律的敬畏和对职业律师的敬仰,他自砸“铁饭碗”,进入律师行业。
多年来,施杰始终奔走在刑事辩护第一线。他不畏公权,专业精湛,赢得同行的交口称赞。
2008年,孙伟铭醉驾致四死一重伤案在成都发生,震惊全国。法院一审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孙伟铭死刑。这一判决结果,得到绝大多数民众认可。按当时的法律规定,孙伟铭的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的犯罪构成,应在有期徒刑7年的法律规定内进行定刑。作为孙伟铭的二审辩护人,施杰研究案子后认为,按照孙伟铭醉驾造成的后果,按交通肇事罪即使判处最高刑,处罚也太轻。作为律师,顶着“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舆论压力,他坚持认为法官断案应该援引法条,不能超越现有法律规定。在施杰的辩护下,省法院最终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无期徒刑。
刑辩之路不好走,秉承着“良法能得到很好执行”的法治理念,施杰走了26年。他办理的案件,没有一件被投诉。“我只是坚守自己的底线——恪守诚信,敬法守法。”
以己之力 推动法律完善
施杰追求个案的完美,作为四川律师行业唯一的全国政协委员,他善于从个案中总结反思,发现普遍存在的问题,通过推动法律的完善解决问题。
孙伟铭案辩护结束后,施杰一直思索,是否可以通过法律的震慑作用,让类似惨案不再发生?他查阅大量国内外相关资料后,又马不停蹄四处调研。2010年3月,他向全国政协提交“关于增加危险驾驶罪”提案,向中国根深蒂固的“酒文化”发起挑战。尽管醉驾入刑草案刚一公布,引起社会各界争论,但最终被正式写进法律。如今,在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惩罚措施面前,“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已逐渐深入人心。
用法律人的视角关注民生,推动中国法律的完善,是施杰2008年当选全国政协委员以来一直努力的方向。今年上半年,公安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出台机动车年检新规,允许私家车6年内免检。鲜为人知的是,这其实也与施杰提出的《关于改革机动车年检制度的提案》相关。
从业多年来,施杰积极在民族边远地区传播法治理念。2011年,为给四川省没有律师的县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施杰和他的律师团队作为四川省首批“同心律师服务团”志愿者团队,在甘孜州得荣县开始了为期3年的对口帮扶。2013年,得荣县诞生了第一位执业律师。
新闻背景
第四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活动,由中央统战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全国工商联联合开展,旨在表彰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了重要贡献的优秀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此次评选全国仅有100个表彰名额,获选人大都为企业家或党员。今年评选第一次向律师行业开放,四川律师施杰是其中少数的非企业家人士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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