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救援也盼 人时常受伤,更多支持方能走得更远

半岛都市报 2018-09-18 06:30 大字

其实,在加入团队之前,她已经是一名公益达人。2011年,一次偶然的机会,孙春蕾在一个公益群内看到一组照片,这是在青岛红十字蓝天救援队的一次野外救援中拍摄的,正是这几张照片,让她决定加入进来。

“在那之前,我心目中的公益就是看望孤寡老人,给困难家庭捐款等,而救援队可以深入险境,帮助那些生命危在旦夕的人,更具有挑战性。我算是一名资深驴友,体力方面都没有问题,感觉自己挺适合野外救援。”孙春蕾说,到目前为止她已经参加过多次救援,其中印象最深的一次,是西海岸一辆宝马车与货车相撞事故。当时她正带着队员训练返回,车祸就发生在眼前,宝马车上三个人昏迷,头破血流。孙春蕾和队员立即下车,帮着拨打120,同时将被困人员从变形的车中救出。“那是最惨烈的一次,后来三个人都没有生命危险,也让我更体会到救援工作的意义。”

“除了能够帮助他人,我希望给儿子做个好榜样。”说起做公益的初衷,孙春蕾表示,自己的儿子今年14岁,但是母子二人一起参与公益已多年。之所以受到队员们的佩服,是因为孙春蕾带儿子做公益的同时,还照顾着家中的四个老人。“大伯哥和大姑姐都在外地,老公也常年在外地工作,我父亲得了偏瘫,需要人照顾,我辞职后在家伺候老人,在两家老人间来回跑。公益救援让我的生活更充实,我会带着儿子继续坚持下去。”孙春蕾说。

今年43岁的甄仁向,是青岛红十字蓝天救援队的发起人之一。“我们几个发起人对无线电很感兴趣,有一次一起吃饭,突发奇想,成立个组织通过无线电帮助别人。没想到队伍发展很快,参与的救援也越来越多。”甄仁向说,他是坚持至今的两位创始人之一,见证了团队的发展历程。8年来,甄仁向参加了90%以上的救援,“每一次救援印象都很深。”“能坚持至今是因为情怀,一是希望帮助更多的人,二是自己陪伴团队一路成长,已经有了很深的感情。”甄仁向说,因团队规模越来越大,除了救援次数增多,组织管理工作也需要耗费大量精力,2014年,他辞职后专门打理队内事务,目前是青岛红十字蓝天救援队保障部负责人。

唐国林原是救生协会的会员,跟随参加过多次救援。2012年12月20日,市民高先生在崂山遇险迷路。接到其求救后,崂山公安分局、蓝天救援队、市救生协会等数人数次上山实施营救,都未和老高联系上。2013年1月1日,救生协会会员唐国林第一个找到老高。记者采访得知,以前的唐国林是一位农民工、水暖工,他的工作并不稳定,家庭负担也很重,在找到老高的前一天,他曾表示,自己不工作的时间太长了,如果再找不到老高,他可能坚持不下去了。

■呼吁

公益救援需全社会支持

青岛红十字蓝天救援队队长李延照曾说,他和队员们经常说的3个词是“无欲、无为、无求”,要将志愿服务精神融入到生活中,尽自己所能去帮助别人。

“我们的救援都是免费的,但免费不等于没有成本。”李延照说。李延照曾以2016年的一次救援为例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当时一名驴友爬山从悬崖摔下,被困于海拔550米的地方,要想救援只能借助绳索等辅助工具,当时救援队调用53人参与救援,使用400米绳索,消耗挂片和车修壁虎40多套,挂片和车修壁虎的单价分别是25元和4元,这样一套就要29元,40套就要1000多元,53名救援人员的人工成本更是难以用金钱衡量。据了解,蓝天救援队一年的支出也在百万元以上。近年来,应急主管部门给予救援队一定财力支持,青岛市红十字会也在购买装备方面给予支持,并帮忙协调通过购买服务委托培训,给救援团队带来一定收益,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救援成本的缺口,但与救援支出相比,还是差得太多。

据王超介绍,救生协会救援人员大多是运动员出身,不仅专业并且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但是救援仍有危险,因为经济原因,协会只给一部分经常参与救援的人员买了保险。据了解,协会中的救援队员来自各行各业,还有企事业单位的员工。在救援过程中,很多时候救援时间没法控制,可能会耽误正常上班。面对这种情况,一些企业负责人就会有意见,不愿意员工分心,严重的甚至让这样的员工离职。“这种情况下,我们协会也会出面协调,希望企业对这样的员工更加包容。”王超说,此前他们曾到澳大利亚等国家学习考察,当地有证的公益救援人员,政府、企业都会给予支持,比如夏天忙的时候这些人做志愿者,冬天闲的时候找工作,这时企业都会优先录用,有的企业甚至给双倍工资或者奖励,算是对公益的一种支持。

■讨论

是否收费,各方观点不一

一方面是公益救援组织的经济、人身安全等方面的压力,另一方面又有不少驴友为了“冒险”,不顾安全指示或者法律法规而将自己置于险境。

“面对他人遇险,我们肯定会尽力救助,但是救援人员的善意,一定程度上给部分驴友养成了坏习惯。他们参加户外运动冒险时,顾虑也会减少,甚至有些人可能会形成一种错误的观念:我遇险了,他人来救援是应该的。”王超表示,这种观念会给社会带来不必要的额外负担,是一种“添乱”的行为。

对此,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鑫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第一,国家有责任来救助陷入险境的人民,这是国家尊重生命权必须要做的;第二,作为一个理性的个人,因为违背法规将自己置入险境,自己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需要付出代价。

“在2013年的两会期间,青岛市有政协委员曾提出过收费救援,当时我是反对的。很多人问我,为什么你要反对,你们不是缺钱吗?这个问题没有那么简单。”李延照表示,驴友自己违背了法律,把自己置入危险之中,国家有责任拯救你的生命,但是这种救助对公共资源是很大的浪费。从这个角度上,收费有必要,目前国内很多地方都有收费救援的先例。但是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市民消费水平不高,如果一位驴友一个月工资4000元,当他遇险了,按照救援损耗,需要收费两千元,在这种情况下驴友可能会认为费用太多,他会先采取自救,自己找路翻山越岭,而真到了绝境想报警了,却发现手机没电或者山中没有信号,生命出现危险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所以说,是否收费、收费标准需要结合社会环境、生活水平考虑。”

“社会上有很多户外爱好者,在整个国际上收费也是存在的。美国的一些国家自然公园会划出一些区域禁止进入,如果你未经允许进入后发生危险,在接受救援后你需要付费。如果你拒绝付费,你的个人诚信会被拖进黑名单,后续还要承担相对的民事甚至是刑事责任。”李延照认为,公益救援组织是一个社会组织,没有资质收费,因此救援收费还面临着“谁来收”“怎么收”“谁管理”等一系列问题。

■他山之石国内多个景区实施有偿搜救

四川甘孜稻城亚丁景区从8月21日开始对私自非法穿越景区的人员实施有偿搜救制度。据介绍,有偿搜救主要针对在保护区内进行非法登山,非法穿越等户外活动以及未按规定线路旅游而遭遇危险的人员。按照不同的路线,搜救费用为1.5万元和2万元起。对于游客通过正规渠道买票进入景区,在开发区范围内受伤的景区仍然无偿救援。

在此前的7月1日,黄山风景区也推出了黄山风景区有偿救援管理办法。规定对擅自进行未开发、未开放的区域陷入危险的救援,由旅行活动组织者以及被救助者承担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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