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干警往返4000公里跨省调查

四川法制报 2021-11-04 00:55 大字

本报讯(丹巴法 尔坚志玛)近日,丹巴县法院3名执行干警往返4000公里,前往安徽省淮北市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被执行人的所有财产状况进行实地调查,最终确认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导致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今年,原告叶某某因买卖合同纠纷将被告王某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拖欠的150余万元一直未履行,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丹巴县法院立案执行后,通过邮寄送达方式向在外地的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积极配合但称其无履行能力。法院干警通过网络查控也未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

“我们跨域四省跨越千里的奔波,最后可能一无所获。但如果我们的执行工作只依靠于网络,那才是不作为的体现。”经过执行法官的分析讨论,该案很有可能是“执行不能”案件,但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10月20日,丹巴县法院3名干警开始了往返4000公里的执行任务。

经过16个小时的路程,干警们来到淮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调查被执行人王某某的房产信息,王某某及其妻子名下都未登记有任何房产。顶着阴冷的天气,执行干警来到淮北市车管所查询车辆登记信息,紧接着,又来到保险公司查询购买保险情况,均无所获。随即,干警们赶往王某某所在社区了解情况,从社区工作人员那儿了解到,王某某现居住在父母的房子里。

传统调查均无所获后,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并将被执行人传唤到淮北市相山区法院,通过他口述得知在其成都中院有件民事案件正在审理,胜诉后可以支付本案案款。执行干警向其告知了不履行义务的后果,被执行人表示只要有能力给付案款,一定会积极履行。此次跨越千里的调查,也为案件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奠定基础。

“在该案的执行过程中,我院对被执行人的所有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导致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丹巴县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面对“执行不能”的案件,要在程序上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从根本上减少“执行不能”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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