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玉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白玉县城市公交、 农村客运运营权报名的公告
为加快建设白玉县公共交通运输网络,逐步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更好地服务和助推白玉县域经济发展,提升白玉公共交通服务的效能和品质,为群众出行提供方便,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结合白玉县城市公交、农村客运方案,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白玉县城市公交、农村客运运营权
二、项目概况
(一)数量:根据白玉县城区域和客源情况,由出资方购买6台客车。其中城市公交车2辆、农村客运车辆4辆。具体车型、座位数由双方协商确定,初步确定公交车座位核定载客人数不低于30人;农村客运座位核载19人,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车型分类确定。
(二)运营权确定:城市公交、农村客运运营权采取打捆方式。
(三)企业确定方式:通过以服务质量、责任承诺、企业信誉、经济实力、社会满意度评价为主要指标,从报名企业中择优确定企业。经营权公开报名方式确定一家经营主体。
(四)运营模式:采取公司化经营模式。
(五)运营期限:本次运营权使用期限为10年。
(六)车型标准:车型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规定配置。要求车型统一,在规定位置标注企业名称、收费标准、投诉电话。
(七)运营亏损补贴方案:城市公交(企业可适当享受政府按相关政策规定给予的相应经营性亏损补助);农村客运(企业自负盈亏,政府不予补贴)。
三、报名资格
(一)客运公司资质:取得营业执照、要求持有国家三级客运经营以上资质,并在甘孜州境内注册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客运经营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高原经验运营的企业优先。
(二)近三年内无重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记录,无重大服务质量事件记录和投诉。
(三)近两年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达到AAA(含AAA)以上,安全生产状况评估等级达到AAAAA。
(四)具有运营购置车辆费用的经济实力证明,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五)企业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服务质量、车辆、驾驶员等管理制度和劳动保障体系。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名企业在报名时,应按照规定缴纳报名保证金10万元,未中选者将及时退还。
具备以上条件的同时,要求企业必须做出如下承诺:
(一)投放的车辆必须是本公司出资购置。
(二)不得采取挂靠、买断、收取高额风险抵押金、高额承包费等方式转嫁投资经营风险。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一)法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四)报名人必须在递交报名资料时交纳10万元报名保证金,报名保证金必须由报名人从本公司基本帐户以转账方式汇入指定的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甘孜州白玉县支行;户名:白玉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帐号:22585101040002965
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五、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7年5月11日至2017年5月19日16:30止(8时30分至12时,15时00分至18时00分)。
(三)报名地点:白玉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四)联系人:杨莉联系电话:15884041118
六、本次报名工作由白玉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白玉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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