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重要保障
王宏璎
加强乡村法律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大乡村干部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构建多样化的法治宣传途径,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法治的保障作用不可或缺。就甘肃省而言,通过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加强乡村法律工作者队伍建设。一是加大针对乡村法律人才的培养,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立足基层、了解农村、熟悉乡情、熟知法律法规的法律人才。二是加大农村人民调解员的培养和选拔,把有一定法律知识、德才兼备、乐于奉献、为人公道、在四邻八方中有较高威信的人,培养选拔到乡村人民调解员的队伍中,更好发挥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更好维护社会安定、减少纠纷、预防犯罪、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三是积极与法律院校合作,建立乡村法律志愿者队伍,鼓励和引导甘肃省法学专业学生当本乡、本村的法律服务志愿者,利用节假日或信息手段,开展乡村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宣讲。四是鼓励各类法律服务个人和机构加入乡村法治建设,努力培育和支持法律工作者、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
加大乡村干部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乡村干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如果乡村干部“依法治村”的理念跟不上,很可能引发各种矛盾,甚至损害农村群众的切实利益,影响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要大力开展对乡村干部法律知识的培训,使之准确理解法律的作用和价值,了解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切实增强他们的依法治理意识,带头遵纪守法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构建多样化的法治宣传途径。一是定期举办法治宣讲。要以乡村振兴为契机,将法治宣讲下沉至乡村一级,并在内容上抓住关联性、突出针对性,把事关农民群众权利义务、事关基层社会稳定和农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内容深入宣传。二是建立村级法治图书馆(角),更方便地将法律知识推送给每一位村民。三是挖掘多样化的法治宣传手段,广泛利用农村广播、宣传墙报、标语图片等宣传方式,并充分借助微信、抖音等信息传播平台,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教育。同时,积极鼓励群众参与法治乡村建设活动,在实践中培养他们的法律素质,提高用法律解决各类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以及对乡村干部进行监督的自觉意识。
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好村级法律服务中心。坚持便民性的工作原则,把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为乡村直接服务的法律服务主体和机构进行整合,实行资源共享,建立“一站式”公共法律平台,通过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解决、人民调解等“一站式”服务,使乡村的法律服务实现从分散到集中的转变,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服务效能,提高办事效率。
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是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一是构建政府主导、服务多元的协调机制。要制定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规划,按照“城乡一体、高效便捷、均等普惠”的总体思路,根据社会日益多元化的需求建立多元化的供给模式,运用多种手段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二是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机制,将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纳入乡村考核体系,既有效提高村民对法律服务的认可度,也促进形成公共法律服务的规范化发展,进而提升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三是加大财政支持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力度,设立专项资金用以服务场所建设、人员培训、薪酬发放、购买法律服务等,保障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的常态化、持续性和质量。
通过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努力使每个村委会达到“七个一”,即有一个法律服务中心、一个法律顾问、一所法制图书馆、一个人民调解的骨干、一支普法宣传的志愿者队伍、一批扎根乡村的法律工作者、一支高素养的干部队伍,切实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作者为甘肃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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