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居民医保未及时参保缴费者3月31日前可以补缴
本报讯 1月6日,甘肃省医保局、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联合下发通知,对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宜作了补充。通知指出,2021年3月31日前,参保缴费人数至少达到上年度参保人数,对于在2021年1月1日后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不含已脱贫人口和新生婴儿),缴费后次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通知指出,参保缴费是城乡居民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前提条件,是各项医疗保障工作的基础。各地要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及时对接扶贫办,以扶贫办数据为基础,逐户逐人核查,做好已脱贫人口、边缘监测人口的参保缴费工作,确保2021年3月31日前100%参保。
通知要求,要及时做好新生婴儿参保缴费工作,逐步实现新生婴儿出生户口、参保一站式办理。要妥善处理特殊情况下未及时参保缴费群众的参保缴费工作,对行动不便的老人、留守儿童、外出探亲等特殊情况,本人没有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各地继续加强动员,允许委托家属、亲戚朋友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事宜。各地要结合当地具体情况,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和途径,充分利用春节期间农民工集中返乡的时机,组织人员广泛宣传引导参保缴费,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
通知强调,各地医保部门、税务部门以及代收的商业银行,要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解决居民在缴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群众少跑腿,提升群众参保积极性。(金奉乾)
新闻推荐
《甘肃省乡村医生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在岗乡村医生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吕霞)近日,《甘肃省乡村医生管理办法(试行)》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办法(试行)》提出...
甘肃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甘肃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