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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管理费,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

陇东报 2020-01-11 01:24 大字

本报记者 高于婷

业主因不交物业费,被物业管理公司停电停水,在日常生活,这类事件并不少见。近日,市民魏先生就遭遇该情况,他不解的是,“我家水费电费都正常交纳,只是没有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公司因此停水停电,合理吗?”

1月6日,记者就此采访了甘肃锦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向阳。据介绍,物业服务指的是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活动;一般包括综合管理、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停车管理服务等。物业服务的内容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实行。

小区业主供水供电合同的相对人是供水公司和供电公司。根据权利义务一致原则,用水用电人有义务缴交水费电费,而供水供电人有义务依约供水供电。根据合同履行的抗辩原则,如果用水用电人不履行缴交水费电费的义务,则供水供电人当然享有停水停电的权利。

吴向阳律师告诉记者,停水停电的权利是供水供电企业的一项重要合同履行抗辩权,物业管理公司不是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人,自然不享有供水供电权。“但是,如果供电供水部门委托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那么在业主拖欠水电费时,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对业主停水停电。再如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了在业主欠费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可以以停水停电为惩罚手段,即可实施相应行为。”这种管理约定在合同法上属于设他合同条款,应征得权利人的同意,否则,就是无效条款。物业未经约定、权利人同意的情况下停水停电,业主可以反追究物业管理公司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吴向阳律师解释,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两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物业服务费的交纳与否和水、电的供应并不相干,不能混为一谈。业主在不交纳物业服务费时,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来迫使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的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

物业管理公司在业主不交纳物业服务费时,应当采取合法的手段或途径来解决,而不能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如果因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停水、停电的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如果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电的行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是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吴向阳律师提醒广大业主,物业管理活动中,作为业主也应当按时履行交纳物业费用的义务,如果认为物业服务有问题,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以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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