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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多措施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支持高校开设婴幼儿照护类课程

甘肃经济日报 2019-12-12 00:53 大字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吕霞)为促进甘肃省3岁以下婴幼儿(简称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鼓励支持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河西学院、甘肃医学院、陇东学院等开设婴幼儿照护类课程,将婴幼儿安全照护等知识纳入教育内容。

《意见》指出,甘肃省将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并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市县政府要按照标准和规范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招收2至3岁的幼儿。

《意见》还提出,鼓励支持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河西学院、甘肃医学院、陇东学院、甘肃省卫生职业学院办好护理专业,开设婴幼儿照护类课程,将婴幼儿安全照护等知识纳入教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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