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明年底“涉尘”行业工伤保险覆盖率达80%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刘晓芳)日前,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联合制定了《甘肃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到2020年底,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水平明显提高;稳步提高被归因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患者的保障水平。涉尘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
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淘汰落后、综合治理”的路径,开展粉尘危害专项调查,煤矿、非煤矿山、冶金等重点行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水泥行业执法专项行动,对已经开展专项治理行业领域组织“回头看”监督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不满足环保要求的用人单位开展治理整顿,督促用人单位依法落实尘肺病防治主体责任,根据不同行业的粉尘危害特点,采取科学、有效的综合防治措施改善作业环境,预防和控制粉尘危害,确保实现治理目标。
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行动。加强尘肺病监测、筛查和随访,对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采取多种措施实施分类救治救助,实施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提高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水平,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行动。加强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重点充实市、县两级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人员。加强对涉尘重点行业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检查,确保这些重点行业领域新增建设项目“三同时”实施率达到95%以上。强化对粉尘危害风险高的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到2020年底前,涉尘重点行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95%以上,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
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行动。督促用人单位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组织),涉尘重点行业的用人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粉尘防治日常管理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及时、如实申报粉尘危害项目,按照要求开展粉尘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工作,加强防尘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为劳动者配发合格有效的防尘口罩或防护面具。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告知劳动者粉尘危害及防护知识,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依法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为劳动者建立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检查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及时调离相关工作岗位。以健康企业建设为载体,推动企业提升粉尘危害防治水平。在涉尘重点行业推行平等协商和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制度,督促用人单位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和义务。到2020年底前,涉尘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企业普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防治技术能力提升行动。分级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支撑网络。按照“市州能诊断,县区能体检,镇街有康复站,村居有康复点”的目标,加强诊治康复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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