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加强慢性“四病”综合防治管理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刘晓芳)记者日前从甘肃省卫健委获悉,为强化甘肃省提出的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简称慢性“四病”)的综合防治与全程管理工作,切实提升慢性病规范化管控水平,该委就加强慢性“四病”综合防治管理提出要求。
一是建立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参与的慢性病防、治、管“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省卫生健康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慢性“四病”综合防治管理工作进展,统筹协调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以慢性“四病”防治管理为突破口,探索医防融合服务模式。各级疾控机构应主动履行对慢性“四病”全程管理的技术指导职责。省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要承担省卫生健康委赋予的指导全省各级医院开展慢性“四病”临床医疗质量控制工作职责,全面高质量落实慢性“四病”规范化诊治。市州、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参照省上做法,成立慢性“四病”综合防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慢性“四病”综合防控与全程管理各项工作。
二是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统筹辖区疾控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源,依托甘肃省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由1名县级医生、1名乡医和1名村医共同签约、共同履约的“1+1+1”签约服务模式,有序推进慢性“四病”患者的签约服务,确保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为签约的慢性“四病”患者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慢性“四病”患者提供规范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增加居民的获得感。确保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四病”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95%以上,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四病”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100%;全人群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95%以上;到2020年,基本实现慢性“四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全人群。县级疾控机构要健全完善慢性“四病”管理专家团队,对辖区家庭医生签约内容、签约履约情况、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一人一策”的制定落实等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规范履约,做实做细签约服务各项任务。
三是落实慢性“四病”全程管理综合评价,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疾控机构和慢性“四病”质控中心,依据《甘肃省慢性“四病”全程管理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对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各专业防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慢性“四病”全程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价。要结合本地实际完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评价过程的质控,保障评价标准切合实际、评价方式可操作性强、评价程序科学规范、评价结果客观公正。要将评价结果与当地医院千分制考核评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评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等奖惩措施挂钩。
四是强化人员培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省疾控中心和省慢性“四病”质控中心要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培训工作实施计划(2019-2021年)》要求,编写培训课件,分别对市、县级疾控中心开展慢性“四病”防治管理能力提升培训,对县级医疗机构开展慢性“四病”规范诊疗与管理师资培训,并统一培训要求,指导县级疾控中心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提升基层慢性“四病”的防治管理能力和水平。省卫生健康委对各地培训工作进行抽查;市州卫生健康委对辖区培训结果进行跟踪考核,并统筹安排县级医疗机构人员进修培训,提升县医院慢性“四病”规范化诊疗能力;县卫生健康局制定培训计划,督促县疾控中心落实培训任务。省疾控中心和省慢性“四病”质控中心要组织开发慢性病幕课,上传到全省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为基层人员提供相应技术支撑和自学机会。
五是优化服务供给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全面部署应用甘肃省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公众端APP、医生端APP、微信等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线咨询、档案查阅、健康评估与指导、用药提醒、随访管理、在线配药、服务评价、政策宣传、健康教育处方等功能,提升慢性病管理效率,增强群众满意度。积极探索提升慢性病综合管理效果的方式方法,将省内外较实用的研究成果转化成慢性病管理的工作手段,提高患者及家属参与疾病管理的主动性,提升综合管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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