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甘肃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
甘肃省人民政府令
第147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甘肃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8年10月22日十三届省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省长唐仁健
2018年10月25日
《甘肃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从即日起予以废止。本省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核发、执行以及与排污许可相关的监督管理和处罚等工作,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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