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技工和职校毕业生可“零门槛”落户 有无购、租住房等不再作为限制条件
本报讯(记者康劲)“全面放开对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等落户限制,没有购、租住房的,可选择在用人单位集体户口或单位所在地街道、派出所集体户落户。”近日,在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公布的《甘肃省中长期职业技能培训规划(2018—2025年)》中,这项“落户新政”颇为引人注目。
今年以来,多地出台政策进一步吸引各类人才,但对于技术工人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来说,户口、住房依然存在诸多“隐形门槛”。部分大、中城市仍然要求,以参加城镇社保的若干年限或有稳定住所几年以上等作为积分落户要求。
“实现技术工人和职校毕业生‘零门槛\’落户,对于鼓励社会不唯学历和资历,切实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具有指导意义。” 有关人士分析指出,畅通技能人才成长、成才渠道,需要健全完善户籍制度改革配套政策,让更多技术工人和职校毕业生在城市“安居”并“乐业”。
按照甘肃省政府的安排,对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等落户的工作,由省人社厅牵头、公安厅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
针对技术工人和职校毕业生普遍关注的“提高待遇”等问题,《规划》提出,支持劳动者凭技能提升待遇,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指导企业不唯学历和资历,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强化技能价值激励导向。落实企业技术工人技能要素和创新成果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推动技术工人享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政策,鼓励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技术创新成果入股、岗位分红和股权期权等激励方式,鼓励凭技能创造财富、增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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