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留地,村小组有权征收吗?征地补偿怎么拿?
老张家住农村,有一块自留地,种了一些树苗。可是最近村小组来人说这块地要被征用,要求老张把树卖了,钱也要上交。老张很不理解,这些树苗是当时村委会同意种的,现在不仅不让种,还要把地收走,村小组有这个权利吗?
问题一:谁有权利批准征地?
无论是自留地还是承包地,土地性质都是集体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条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因此,征收集体土地应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问题二:村小组有权利征地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6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因此,征收集体土地的组织实施主体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村小组是没有权力征地的。
问题三:土地被征能拿到多少钱补偿?
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四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土地补偿款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规定。对于农村土地的相关管理规定在《土地管理法》当中大多都有明确规定。建议农民朋友们如果有条件可以找来翻看了解一下,以免遇到事情的时候两眼一抹黑,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自留地的征地补偿问题,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分析:
第一种情况:自留地合并为承包地
①征地补偿款主要分为三种,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
②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助费直接给到被征地的农民;
③土地补偿费不低于80%的部分属于被征地农民,剩余部分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决定如何分配;
第二种情况:自留地与承包地相互区分
①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
②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归被征地农民所有;
③安置补助费:如果得到了安置,就拿不到经济补偿;但是,如果没有获得安置,可以自由选择是拿补偿还是买保险。
农村自留地征地补偿,在我国由于历史的遗留问题和我国的农业土地税的改革后,这类土地与正常的农民承包土地就很难做区分了。所以我国在进行补偿时还会沿用对土地的补偿和土地上部的附着物补偿、土地的安置费补偿和青苗补偿来弥补农民的损失。
来源:《甘肃农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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