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 甘肃新闻> 正文

“陪酒担责”该休矣

张掖日报 2018-05-07 10:41 大字

□陈兴国

笔者作为律师,在多年的执业中,遇到好多“陪酒担责”的案例。不说不快,说了心痛。

三位朋友喝了五瓶啤酒,中途一人骑摩托车找女友,单车肇事死亡,家属将另外两青年诉至法院,判赔3万多元。

复员军人约战友到景点游玩,酒足饭饱后自己和另一亲密战友骑摩托车返回途中肇事而亡。家属将乘摩托车者和其他战友诉至法院,战友们每人赔偿2000到8000元不等。

亲戚孩子结婚饮酒返回时溺水而亡,将结婚的亲友诉至法院。

某厂职工年四十而鳏居,素爱饮酒。某日连饮四场,被朋友送到家中,第二日亲友发现不省人事,经医院抢救落下残疾,家属将曾四个酒场的近10个朋友都诉至法院。

某村支部书记,冬日被群众约去聊天,席间饮酒后清醒而归,路遇冰滩滑倒身亡。家属威逼8人分别写下了总额高达36万元的赔款协议。连送酒者也不放过,另外两位滴酒未沾的聊天者也被逼写下了各赔偿5万元的欠条。家主更是比他人多出1万。

家属总是振振有辞:谁让你当时在场陪酒,如果不喝酒,我们的人不会出事;陪酒者总是很冤屈:我也是被人请去,我就不会喝酒,只是坐了坐,之前我们并不认识,尚且我既没劝他又没灌他,他不是酒精中毒而亡,与我何干?裁判者的话总是耐人寻味:虽喝酒与死亡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但参与者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如果没有酒席可能不会发生这样的事,虽让陪酒者承担了责任,但比例很低……

在这种风气之下,只要死者能与酒沾点边,家属便纠住陪酒者不放,不管你当天是否同饮,不管你是否喝酒,不管你是主人还是客人,只要你曾经谋面,就要赔钱。如果不答应,家属就会抬着死尸、拿着花圈,让你跪灵、烧纸、披麻戴孝,更有甚至往棺材里抬,扬言要陪葬,于是喜事变丧事,朋友变仇人。死者因为沾了酒,家属要价从20万、30万到更高,陪酒者因为参与了酒场,似乎犯了罪,低三下四,忍气呑声,在家属的威逼下,不得不在显失公平的协议上签字。于是这一问题愈演愈烈,于是人人自危,朋友不敢相聚,相聚不敢饮酒,饮酒后得陪客人到酒醒,万一出事咋办?

笔者纳闷:喝点酒怎么了?朋友交往还能不能有人情味?能不能聚会聊天?陪酒者是否应当赔偿责任?笔者认为陪酒者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理由是:

一、请客饮酒系民法上的好意行为,是一种民事行为,不是民事法律行为,也不是一种合同关系,本身不产生权利义务,更没有责任。既然是好意行为,被邀请者可以参加,也可以不参加,可以喝可以不喝,并且被邀请者是客人,主人待客是一种善意行为,没有产生责任的前提。

二、与侵权行为法和侵权理论严重违背。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是:行为人有过错,存在侵权行为,造成损害后果,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在民法上,法无禁止即合法。任何法律都不禁止聚会时饮酒。主、宾都是朋友,本着善意交往,不存在攻击行为,何错之有?事实上,酒精中毒而亡者少之又少(酒精中毒应当负责),绝大多数都是喝酒后因其他原因而亡,如单车肇事、再度酗酒,另办他事、自身疾病等原因,饮酒最多只是诱因、远因,死亡与饮酒没有直接的、必然的因果关系。

三、与公序良俗原则相违背。民法总则将公序良俗作为基本原则予以确定,公序良俗包含善良风俗。中华民族是勤劳善良的民族,更是热情好客的民族。人与人需要沟通,家庭需要交流,社会需要和谐。作为交际的媒介,在孩子出生、结婚、乔迁时,放放鞭炮、喝点喜酒是应有之举。若让陪酒者承担责任,把设宴者告上法庭,谁家敢结婚?谁人敢交友?

“陪酒担责”该休矣!

(甘肃昭武律师事务所)

新闻推荐

甘肃出台措施吸引高层次人才

新华社兰州5月5日电(记者刘能静)记者从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留住现有人才,并引进更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甘肃省近日推出了“设立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津贴”等多项鼓励支持专业技术人才...

甘肃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甘肃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