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铬渣填埋场环保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向公众公告工程相关情况的规定,将甘肃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铬渣填埋场环保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工程概况
甘肃民丰化工公司所产生的解毒后的约65000吨解毒后铬渣暂时堆放于厂区内铬渣堆场。根据国家相关环保要求,拟新建一座填埋场填埋解毒铬渣。项目位于嘉峪关市嘉北工业园断山口地带,主要包括铬渣处置区工程、坝体工程、调节池工程、雨水池工程、道路工程、渗滤液导排与收集系统、管理区、附属生产设施及场区道路、绿化、照明等工程。填埋场占地33300m2,库容100000m3,设计使用年限10年。防渗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Ⅱ类要求;铬渣经过解毒后的入场标准,为浸出液中任何一种危害成分的浓度均低于《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暂行)》规定的限值。
二、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是施工、运输车辆等产生的扬尘和废气;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清洗废水和生活废水;噪声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少量施工弃渣;生态环境影响是由于土石方开挖、填筑等施工活动,破坏了工程区域原有地貌和植被,造成局部地段扰动表土结构及破坏植被,地表裸露,产生水土流失。治理措施:定时洒水降尘,运输水泥、粉煤灰等时,需用篷布覆盖;生活废水等可收集用作场地洒水;选用低噪声工程机械设备,加置消声或隔声设施,调整或缩短高噪声施工机械的时间,严禁夜间施工;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后统一处理,施工弃土充分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清理;施工结束后,立即开始筹备覆土绿化的生态恢复工程,最终覆土的区域,应及时进行砾石覆盖或绿化,封场系统的最终覆土层设60cm的厚度,种植适合当地气候特点的植被,以绿化环境。填埋场周边布设截排水沟,防止突发洪水对填埋场的影响。
工程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填埋过程中产生的装卸和填埋扬尘,采取定时洒水措施降尘;产生的废水为少量职工生活污水和填埋渗滤液,生活污水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填埋区洒水或周边绿化用水,填埋渗滤液进行回喷;主要噪声源是交通运输噪声和作业区工程机械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工程机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治理,厂界噪声可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少量职工生活垃圾(2.31t/a),集中收集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三、评价主要内容结论
本工程属于环保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工程建成后,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等经采取有效、可行的措施后可使其降到最低限度环境影响可接受。由此可见,本工程的建设议从环保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黄卫东
联系电话:18693758803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兰州大学
联系人:郭燕
联系电话:0931-8915611
E-Mail: yguo2016@lzu.edu.cn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任何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该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以上方式联系和反映。
特此公示
甘肃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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