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短板 强弱项 抓重点 保关键 甘肃省确定2018年12项卫生计生重点工作
【本报讯】日前,2018年全省卫生计生5项计划12项重点任务公布。2018年,全省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深化改革为牵引,以抓落实为主旋律,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抓重点、保关键”,紧抓健康甘肃建设和健康扶贫两项突出任务,采取超常规举措,集中优势资源谋大事、干实事,加快推进全省卫生计生事业协调、充分发展。
据悉,2018年全省卫生计生5项计划12项重点任务为:
深化医改攻坚计划
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坚持以省级50+N、市级150+N、县级250+N、乡级50+N为主要内容的病种分级分工制度,严格执行转诊制度。做好各级医疗机构能力评估和病种调整工作,2018年县级至少增加10个病种、乡级至少增加5个病种,“两州一县”县级医疗机构至少增加20个病种。发展紧密型医联体,到2018年年底,省级医院牵头建设3个以上紧密型专科联盟等医联体,各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至少建成1个有明显成效的城市医疗集团,各县市区区域内至少建成1个有明显成效的医共体。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门诊按人头、住院按病种总额预付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公立医院,严格执行住院费用按60%总额预付、剩余40%进行考核决算的支付方式,落实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报。
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应用。把医疗机构临床路径开展情况纳入“千分制”考核内容,加大分值比重,强化监督考核,督促医疗机构合理合规开展诊疗服务,确保2018年所有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全覆盖。
完善并推进公立医院“千分制”考核等综合监管制度。全省公立医院药占比、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比例均控制在30%以内;二级以上医院医疗费用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不合规医疗费用控制标准做到“一院一策”,省级医院总体控制在10%以内,市县总体控制在5%以内,建档立卡贫困户控制为零。
基层服务体系完善计划
落实基层运行机制改革。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公开竞聘上岗和任期目标管理制度、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取消“收支两条线”,以及在岗村医疗养老保险政策和离岗村医退养补助政策,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
促进基层计生队伍转型发展和妇幼保健服务能力提升。提高参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病致贫返贫摸底调查、家庭医生签约健康管理服务、健康教育和政策宣传等工作能力,加强计生和妇幼健康服务的融合互补,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提高基层卫生计生综合能力。
事业发展支撑能力建设计划
实施学科能力建设项目。分别遴选7个县级医院、每个医院建设2个重点专科,遴选19个深度贫困县医院、每个医院建设5个急需关键薄弱学科;
同步推进县级医院特色专科和区域医学中心建设工作,有效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在省级三级医院分别建设1个肿瘤诊疗中心、1个心脑血管诊疗中心和1个儿童妇产医学中心,提升疑难杂症诊治和专病专治水平。
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建成省、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区域内全民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有效支撑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计划生育和综合监管等业务协同应用。启动建设一批区域性远程影像、心电、检验、病理等应用中心,优化城乡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基层服务水平。
健康扶贫效能提升计划
开展深度贫困地区组团式整体帮扶。组织省级医疗机构对“两州一县”深度贫困县开展组团式整体帮扶,每个省级医疗机构分别支援2至3个深度贫困地区基层医疗机构。省级医疗机构在各受援医院加挂分院牌子,做好受援地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省级各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所在医院牵头指导“两州一县”医院分别建立影像、心电、检验、病理、消毒供应等区域医学中心,帮助受援单位健全制度、改善管理、培养人才、提升技术,使受援县至少有一所医院(含中医院)达到二级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逐步达到标准化水平。2018年末,受援地区常见病、多发病分级诊疗能力大幅提升,到2020年县外就诊率下降至10%以内。
强化贫困人口患病情况调查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病致贫返贫情况调查,对因病失能及有病得不到救治情况、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情况、因病致贫返贫等具体情况,做到每县、每乡、每村、每户情况明、底数清,在此基础上“因户施策、因人施策”精准帮扶。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健康人群、有病看不了人群、看病就医难人群、慢病患者人群和因病致残及失能人群,分别提供有针对性、全方位、免费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好健康管理,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病看不了、看病就医难、健康管不好的问题。
强化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全面强化健康扶贫宣传工作,营造社会氛围,加强入户宣传和需求宣传,广泛开展新闻宣传,深入宣传解读健康扶贫惠民政策。强化宣传工作考核评估,将健康扶贫宣传工作纳入计划生育“一票否决”考核,两州一县及省定深度贫困县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年内达到90%以上。
中医药传承创新计划
强化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省、市、县出台中医药重点专科发展规划并投入专科发展经费,市州级中医医院建成3至4个省级以上、4至5个市级以上中医药重点专科,县级建成2至3个市级以上、3至4个县级以上中医药重点专科(专病),6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中医综合治疗区,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65%以上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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