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卓尼县委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三巡视组于2014年9月11日至23日对卓尼县进行了巡视。11月2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卓尼县反馈了巡视意见。卓尼县委高度重视,把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时间进度,整改落实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的问题
1.关于“财务监管缺失,个人说了算、把关不严、经费支出不合理、一把手直接管财务”问题的整改情况。在全面摸底检查的基础上,对各部门(单位)的自查整改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和时限,并采取上门查阅会计凭证、检查账务设置、查看报销发票签字等措施进行督导检查。对县政府办、农牧局仍未执行副职分管财务制度的问题,县纪委对主要领导进行了告诫约谈,责令以上单位必须于2015年1月起执行财务分管制度,较大数额的财务支出必须经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后实施,各项财务支出定期向班子和职工公开。目前,各单位基本上都按规定单独设立财务核算部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履行工作管理职责。
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专业财务人员缺乏”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贯彻执行《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拖欠、截留、坐收坐支和私设“小金库”。对检查中发现的县委党校基层干部培训中心房租收入没有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及时进行了立案查处,对原县委党校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分别给予了党政纪处分、诫勉谈话,并进行了通报。针对县交通局、林业局、水电局等单位挪用、滞留专项资金,转变资金用途的问题,已责令相关单位收回资金,按下达项目计划及时实施项目。县交通局由于岷合公路道路工程已实施,挪用工程资金280万元用于修建县乡公路管理站业务用房,已要求县交通局将资金归还原渠道。对18个单位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出差事由模糊不清,目的地不明确,采用油票、餐票入账,以及17个乡镇卫生院购买办公用品账务明细不全,大额办公设备未及时列入单位固定资产,县职业中学、完冒乡、刀告乡存在白条抵库等问题,已责令相关单位对无清单、无明细的情况,督促及时补办,未入固定资产的账目及时上报县国资局并记账,存在白条抵库的单位对符合规定的支出补办正规发票,并作出文字说明。对全县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及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各类社团组织,县委、县政府批复成立的临时机构的银行账户,按照“规范、统一、高效、精简”的原则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撤销了39个开户依据不足、文件废止还继续存在的账户。
3.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对木耳镇、柳林镇、木耳镇卫生院等单位存在违规发放节假日值班补助、电话费、购物卡等问题,已责令相关单位负责人清缴违规发放补贴,对责任人进行了告诫约谈。对阿子滩乡、喀尔钦乡、扎古录镇、刀告乡等单位出现库存现金量过大、现金管理混乱、现金大额支付工程款等问题,已责令各相关单位依据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本单位库存现金进行清查,对大额提现、工程款现金支付等问题进行了整改。对县司法局私存公款的问题,已由县纪委立案审查。
4.关于“教育、卫生系统财务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从教育系统选调了8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和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组建成立了教育系统会计核算中心。明确以县教育局为监管主体,学校为资金使用主体,切实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健全内控制度,强化外部监管,着力规范财务收支行为,预防和遏制学校财务收支中可能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保证资金的正确使用。对全县17个乡镇卫生院现金管理不规范,医疗收入和药品收入未按要求及时缴存银行,坐收坐支以及公用经费开支占用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等问题,已责令进行了全面整改。
5.关于“县直部门单位及乡镇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通过关系承揽工程,从中谋利”问题的整改情况。由县纪委负责对在县工商局注册的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发现全县有八名公职人员为企业法人代表,经调查核实,对卓尼县圣域大酒店等5家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进行了变更或注销。对卓尼县申藏乡脆洮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3家企业,因创办时法人代表为非国家公职人员,且本人与企业无实质性利益关系,对其法人资格予以变更。卓尼县格桑养殖厂、卓尼县格桑源农牧业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均为同一人),已责成其向县纪委作出书面检查,对单位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进行了告诫约谈。
6.关于“低保评定不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以村和社区为单位,对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摸,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清查清退清理,对符合条件但未纳入低保的,及时补充新增,逐村组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提高低保对象认定准确率和群众满意度。重新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审核审批”等工作程序进行梳理,不规范的及时修订完善,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通过整改,共清退城乡低保户366户957人,新纳入城乡低保346户968人,其中农村低保新纳入三类保障对象155户413人,四类保障对象110户314人。
7.关于“法律法规及惠农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成立3个宣讲组赴15个乡镇开展巡回宣讲,邀请州委宣讲团深入尼江地区开展形势政策、法律法规宣讲活动,做到了乡、村、组全覆盖。组织18个部门(单位)深入尼江地区开展“四下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近1万份,受益群众2000多人次。组织开展了“12·4”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编印发放《惠农廉政明白册》《强农惠农政策》《生态文明建设》《法律法规》《民族团结和公民道德建设》等宣传手册彩页3万多份。组织尼巴、江车两村农牧民党员300余人,分批次赴兰州市委党校进行了集中冬训。对2702名农牧民开展了电焊、砌筑、钢筋等实用技能培训,其中873人通过了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对3700多户农牧民进行了首位产业养殖培训。在车巴三乡镇等偏远农牧村持续广泛深入开展了形势政策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刷写标语、设置宣传牌、建国策门等有效方式,营造了良好氛围。在县有线台开办了“尼江工作动态”专栏,累计制作播出尼江工作消息64条。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及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8.关于“个别基层干部不按时上下班、群众办事难”问题的整改情况。先后组织督查7次,开展明查暗访5次,下发相关情况督查通报4期,下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通报2期,在全县领导干部廉政讲堂上,通报典型案例4起,对违反上下班制度、不按时参会、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的29个县直单位和66名个人进行了实名通报。对随意不上班、不遵守工作纪律、在农牧村低保工作中失职渎职、在大病救助上刁难群众、转移资金用途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21名干部分别给予了纪律处分和诫勉谈话处理。全县15个乡镇纪委组织督查共计130余次,通报不遵守工作纪律的干部职工73名,有效解决了个别基层干部不按时上下班和群众办事难的问题。
9.关于“个别干部上班时间到茶屋打牌喝茶”问题的整改情况。县纪委在卓尼有线电视台、卓尼宣传网和卓尼党建网上专门发布公告,公布了举报电话,实行属实举报奖励机制。同时,县纪委组织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到茶屋等休闲娱乐场所开展明查暗访3次。截至目前,尚未发现此类问题,也未收到相关举报。
10.关于“个别单位公款旅游”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了4次随机抽查,抽调财会专业人员对省委双审组、州纪委专项督查组没有检查到的15个乡镇和28个县直单位进行了督查。对县医院违规发放补贴,职工私自组织外出旅游的问题,向县医院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收缴了违规资金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11.关于“由于车辆用费压缩,边远乡镇下村社出现困难,对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和帮助群众解决具体困难有影响”问题的整改情况。按照乡镇人口多少、偏远程度、工作任务量多少等实际情况,将乡镇公用经费从13万元提高到30—35万元,并在此基础上为每个乡镇列入车辆运行费2万元,已列入2015年财政预算,有效解决了乡镇办公经费困难。
12.关于“县一级层面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少”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卓尼县贯彻<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和《中共卓尼县委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单位联系寺院干部联系僧尼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对领导干部下基层时间进一步量化,要求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90天,其他县级领导干部每年调研不少于60天;县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研不少于60天,其他科级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30天;下基层调研人员每年与村组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不少于5天。切实把调研整改工作与“双联”行动紧密结合,以县级包乡领导为责任领导、各组长单位负责同志为组长,各乡镇党委书记为副组长,抽调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组成15个考评组,对15个乡镇和103个县直单位进行了交叉考核评估。2014年,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共深入基层调研427天,完成调研报告10篇,深入联系点20次160天。其余26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年内共深入基层调研2593天,完成调研报告52篇,深入联系点156次1559天。
13.关于“不稳定因素潜存,维稳工作任重道远”问题的整改情况。县上成立了“尼江”工作领导小组和前方办公室,并下设维护稳定等六个小组常驻“尼江”地区,为推进产业扶持发展、项目建设对接、舆论宣传教育、基层组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前期调研等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从健全和完善乡镇、部门、单位维稳领导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等方面入手,在历年已制定的14个工作预案、制度和办法的基础上,重点对《卓尼县情报信息会商研判制度》等6个内容不详实、操作性不强的维稳工作机制进行了认真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了维稳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对维稳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维稳工作责任制及考核体系,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单位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维稳工作格局。全力推进尼江问题化解,向两村发放了《宪法》《刑法》《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资料。结合尼江工作实际,举办了“案例分析”、“以案说法”培训会,开设了法律咨询台,发放了法制宣传单、法制宣传手提袋等。对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介入、早解决”,工作组在尼江两村共入户400余户,调处一般性矛盾纠纷8起。切实加强尼江地区社会面管控力度,及时发现审查可疑人员,消除不稳定因素,全面掌握各类不稳定动向。引导群众跳出尼江看尼江,跳出草山谋发展,全力协调争取一大批项目落地生根开花,加快推进“团结稳定村、文明富裕村、坚强堡垒村、先进模范村”建设。
三、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问题
14.关于“健全制度,完善监督管理措施”问题的整改情况。全县各部门(单位)进一步完善规范学习、请销假、考勤、绩效考评和工作等制度,认真落实干部考勤、请销假和重要事项报告、谈心谈话、函询诫勉等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建立健全各项制度866项,其中废止66项,修订完善446项,新建354项。
15.关于“强化教育,增强服务群众意识”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风党纪、廉洁从政、艰苦奋斗教育,夯实勤政廉政的思想道德基础,自觉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自觉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坚持秉公用权、遵纪守法、廉洁从政。
16.关于“严格考核,强化干部监管力度”问题的整改情况。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加大对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跟踪管理。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知识考试,进一步加强了全县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了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
四、对发现问题线索的调查情况
17.关于“群众反映的涉及卓尼县领导干部在工程项目建设方面问题”的调查情况。县“四风”问题专项整改小组组织县发改局等七家项目单位对承建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自查自纠,并进行了随机抽查,各项目单位基本上能够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实施和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目前尚未明显发现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干预、插手项目建设等违纪违规问题。
18.关于“群众反映涉及领导干部在个人资产方面问题”的调查情况。对于领导干部在个人资产方面的问题,对担任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党政正职的科级干部,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逐一进行任前谈话。担任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党政正职的科级干部个人资产审报表已全部呈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县纪委对科级干部廉政档案中涉及房产、子女及亲属经商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并签订了个人廉政承诺书,目前尚未发现个人资产审报不实的问题。
五、对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根据省委第三巡视组给我县移交的康多乡李桃梅反映土地纠纷等8件信访案件,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机制,全力化解信访案件,目前8起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完备,办结率10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单位:中共卓尼县纪委;联系电话:0941-3622060;电子邮箱:znjw@126.com
中共卓尼县委
2015年2月10日
新闻推荐
□记者张继元实习记者仁钦卓玛“政府工作报告主题鲜明、目标明确、立意深远,指导性和操作性都很强,听后使我耳目一新,振奋不已。”州人大代表许光明谈到听取报告的体会时说,“报告以...
卓尼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卓尼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