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木耳坝新俊砂场项目第二次环评信息公告
一、拟建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舟曲县曲告纳乡木耳坝,不在插岗梁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项目拟在舟曲县曲告纳乡拱坝河大年河段从事河道采砂活动,开采河段长100m,开采宽度15m,开采深度1.5m,开采面积1500m2;采用“机械开采”的方式,砂石的采掘、破碎、筛分等工序均为露天作业,不修建车间厂房。
二、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拟建项目运营期排放废气主要为:河道采砂机械废气、工艺粉尘、汽车动力起尘、砂堆装卸过程及沙堆场起尘;废水主要为:洗砂废水、生活污水;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噪声值在80~95dB(A);固体废物为:沉淀池底泥、生活垃圾;生态环境的主要影响为水土流失。
三、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河道采砂挖掘机采用柴油作为能源,会产生车辆尾气,考虑工作区域扩散空间较大,且作业挖机数量仅为一台,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项目在原料及产品堆放、破碎、筛分机输送过程中会产生无组织粉尘。由于该项目河道砂石含水量较大,同时在生产过程中加水筛分,粉尘最大落地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采取车辆运输过程加盖帆布,卸料尽量减少落差,散装运输车辆实行封闭式运输,运输车辆及时清洗,以进一步减少运输中的扬尘。
(2)本项目洗砂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职工洗漱废水用于场地抑尘,不外排。
(3)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标。
(4)沉淀池底泥经干化后回填河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项目服务期满后生产停止,对加工场地进行生态恢复,建筑物拆除后进行平整复垦,待植被恢复基本完成后申报财政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区土地复垦工作进行竣工验收。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衡量,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获取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公示时间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舟曲县木耳坝新俊砂场
通讯地址:甘肃省甘南州舟曲县曲告纳乡木耳坝
联系人:曹新俊
联系电话:18189395918
评价单位: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537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371—55318086
邮箱:zhongnanhuanjing@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对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管理等方面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表以及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反馈等形式征集公众的意见。
八、公众参与时间
公众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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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舟曲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