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南州纪委甘南州监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公开选调州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和职位
选调15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选调职位为州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的事业岗位,统一比选,择优录用。
二、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全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中除专业技术、工勤人员以外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2.省属驻州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不含企业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人员;
3.科级及以下选调优秀大学生。
(二)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勤奋敬业,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经济、金融、审计、财会、法律等业务或具有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判、司法、审计、工商、税务、财政及其他党务、行政部门等综合部门工作经历的优先选调。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6日以后出生),科级干部或硕士研究生报考者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以下(1976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4.至选调工作结束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以上(2013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任职试用期的公务员;
5.根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时间:2018年5月21日(星期一)至5月30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公休日除外);
(2)地点:州纪委办公楼304室州纪委组织部办公室;
(3)联系人:杨悦宁,联系电话:0941-8223626(传真);
(4)报考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中共甘南州纪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附电子版),并由组织人社部门加注意见并盖章;
②参加工作分配文件复印件、转正定级文件或公务员登记表、任职文件复印件(由组织人社部门加注意见并盖章);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最高学历及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学信证明);
⑤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照片5张(背面注明报考者姓名)。
(有写作特长的可提供正式发表的文章或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选调工作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初步审查,选调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复审后确定最终报考人员,对通过资格初步审查的人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初步合格人数与拟选调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等比例减少选调计划。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党纪党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面试
从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果参加面试人员与选调人数比例低于3:1,酌情减少选调计划。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差额确定选调干部体检、考察人选。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体检、考察人选与选调人数1.5: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考察前,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2.考察。州纪委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品行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洁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州纪委机关。考察组要核查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干部基本情况表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选调资格。
(六)公示、调动与任职
1.公示。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对象,分别在州纪委网站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安排拟选调人员到州纪委工作,试用期满三个月后,经考核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报州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拟选调人员在公示试用过程中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的,或其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可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3.任职。结合工作需要按程序任职。
五、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本次选调公告在《甘南日报》、甘南电视台、甘南党建网、甘南廉政网、中国甘南网、甘南头条、正气甘南等网站和媒体上刊登,报名表格可登录相关网站下载。
2.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1.本次州纪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由州纪委牵头,成立由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州编办相关人员组成的州纪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托人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3.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全程受理干部群众的监督举报,在公开选调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12388(州纪委举报电话)
12380(州委组织部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941—8223626
中共甘南州纪委组织部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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