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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显成效

兰州日报 2009-12-03 07:11 大字

【本报讯】 自去年10月,西固区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来,破除了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该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真正实现了还山于民,让林农吃了“定心丸”。

西固区土地总面积57.75 万亩,林地面积28.9 万亩,其中:国有林地2.3万亩;集体林地26.6万亩,涉及林改的面积为17.3万亩。为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西固区制定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新城镇青石台村国土总面积达7.8万亩,林地面积1.8457万亩,其中集体林地1.8457万亩,占总林地面积的100%。农村总户数有288户,林改涉及户数288户,总人口数1057人,农村人口数1057人,林改涉及人数1057人。该村被列为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来,积极开展林改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实施方案,青石台村遵循“先行试点、循序渐进”的原则,按照选择试点要具备有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宜林地等多种林地类型的要求。分为准备、勘界、建档发证、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力争到2009年12月底,全面完成青石台试点村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在此基础上,利用1-2年时间,积极探索和推进配套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落实、权责利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程序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为全区全面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累经验、创出路子。

截至目前,青石台村已完成勘界确权5621亩,占应改林地面积6310亩的89.1%,其中家庭承包到户5285亩,占勘界确权面积的94%;集体经营336亩,占勘界确权面积的6%。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已完成,成效显著。

此次改革试点工作中,西固区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确保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宣传发动、经费保障四到位。采取家庭承包经营、联户合作经营、有偿承包、集体股份合作经营和其他经营方式,依法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户,确立农民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努力实现经营权真正放活、处置权完全落实、收益权得到保障,确保农民在获得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后,依法实现自主经营、自由处置、自得其利,为农民经营林业提供制度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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