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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寒探访:把脉羚城冬季供暖

甘南日报 2015-11-13 13:54 大字

(下转二版)

供暖公司:收取暖气费仍是“最头疼的事儿”

这几天,市民马女士心里犯嘀咕:这段时间怎么没见供暖公司收费员上门收取暖气费,是不是自己白天不在家错过了。她担心像去年一样,因为部分住户未缴纳暖气费,结果到天最冷的时候供暖公司暂停供暖。带着疑虑,她给热力公司收费员打电话,让他们过来收取暖气费。

马女士家住东二路农技推广站家属楼,每年供暖前夕,合作市热力公司收费员都会上门收费。去年十二月,因为楼上部分住户没交暖气费,热力公司差不多暂停供暖一个星期,正赶上下大雪,家里冷得都没法住。与此同时,小区各单元楼下贴上了“黑名单”,上面写着欠缴暖气费业主的名字。“后来全楼住户集体出动,上演了一出‘逼费\’大戏,才让欠费的住户交了暖气费。交完当天,暖气就来了。”

对于部分住户拖欠暖气费导致整个小区停暖的现象,马女士也理解。“但对于已经交了费的业主来说,这样做有点不公平,更何况邻居逼邻居,受伤害的还是邻里关系,希望今后大家能按时交费。”

对此,热力公司也有一番说法。

由于合作市区部分区域供热质量不理想,每年暖气费的收缴相当困难,加上部分热用户缴费意识淡薄,拖欠采暖费现象严重。目前:2014—2015年度供暖期采暖费收缴率仅为73%,其余23%近2000万元暖气费还未收回。针对欠费热用户,合作市热力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设有分户供暖设施的欠费用户直接关停;二是对整幢住宅楼欠费,经多次催缴后交费率仍达不到70%以上的停止供暖服务;三是对个别欠费严重拒缴费的热用户通过法律途径起诉依法追缴。

在今年供暖开始之前,“暖气费下调”在微信朋友圈里成为市民热议的话题,部分用户因为这个疑问,持观望态度,没有按时交纳取暖费,甚至部分市民自发组织起来到政府部门反映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记者也向州物价局、热力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了相关情况。

热力公司负责人张荣昌称:“近来,通过微信、QQ等社交工具传播煤价下跌暖气费下调的消息纯属谣言。今年煤价虽下跌,但近几年材料费、人工工资等大幅增长,而合作市城区目前执行的仍是2009年州物价局州价发【2009】123号文件批准的供热收费价格。热用户若对现行供热收费价格未下调有疑问,可通过物价等部门询问定价依据及供热成本监审相关答复。”

记者从州物价局获悉,合作市集中供暖从2005年开始运行以来,在燃煤运价、电费、化学药剂、人工工资、设备维护等费用大幅增加的情况下,收费标准仅在2009年调整过一次,而且就居民用户而言收费标准仅从3.2元/□提高到了4.2元/□,目前仍执行的是2009年的收费标准,低于兰州市收费标准。而州物价局、审计局等部门核算合作市供暖成本价为7.49元/□,区间差价全由州、市财政补贴。从2008年起随着供暖面积的增加和成本的上升,每年补贴金额在700万元基础上陆续增加,今年增加到了2500万元。

记者从网上了解到,兰州市今年集中供暖的收费标准为5元/□,目前甘南州供暖的收费标准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所以暖气费下调基本没有可能。

政府部门:巨额采暖补贴财政压力大

早在2014年9月,合作市政府就在主流媒体上刊发过《致城区集中供暖广大用户的一封信》,这封言辞恳切的信中指出:“由于暖气费拖欠问题,致使供热企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给市委、市政府也带来了巨大的工作压力。去年,各单位和住户拖欠暖气费高达5000多万元,个别用热单位欠费达100多万元、个别住户欠费达1万多元,直接影响着供热企业正常运行和广大用户的正常取暖。”

同时,在信中也明确提出:从2008年起随着供暖面积的增加和成本的上升,每年政府对供暖区间差价的补贴金额在700万元基础上陆续增加,去年已经增加到了2500万元,政府财政已经到了不堪负重的境地。

热议:热是一种商品,买要掏钱,卖应“三包”

合作冬季气候寒冷,供暖期长达7个月,暖气能否供好,温度能否达标,与老百姓的生活质量息息相关。

2005年合作市集中供暖以来,集中供热体系已经日趋成熟,作为商品,热需要市民花钱去购买。从2005年到2015年,9年的时间让很多人都接受了热是一种商品的概念。但是,仍有一些市民抱着老观念不放,不愿意交费;还有一些人总觉得热是一种公共产品,自己不交或晚交热费,本着“法不责众”的理念,供热部门也应该给大家供暖。然而,既是商品,热的产生和传输就需要一定的成本,比如,锅炉的费用、买煤或天然气的费用、人工费用等等,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不交热费又希望能享受良好的暖气,几乎是不可能的。

从另一个层面来讲,热既然是市民花钱购买的商品,就有权要求供热部门提供“三包”服务。比如能够达标的温度、出现问题后能及时维修、买家不满意可退费等。而实际上,暖气温度不能保证、暖气不能按时供给等问题屡见不鲜。作为供热部门,热这种商品的出售方,要想让人们痛快地掏钱,必须保证商品的质量才行。

城市供热是政府解决冬季人民群众生活的头等大事,是直接关系到居民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民生工作,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和公益性,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加大宣传力度,在供暖季来临前提前公示收费标准、供热成本等相关信息,让采暖用户了解供热情况。同时,加强对供暖企业的监管力度,提高服务质量,真正让市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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