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 新农合让农牧民群众得到实惠
本报记者 赵 梅
“我到兰州看病花了3万元,新农合报销了15000元,现在国家政策太好了。”近日,合作市那吾乡早子村牧民录毛草说起新农合就不住口地夸。
近年来,甘南藏族自治州把实施新型农牧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和谐发展的机遇大力推广,广大牧民群众切身体会到了新农合带来的实惠。
2005年,甘南州在合作市开展新农合试点工作,于2007年在全国率先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覆盖,并先后5次大幅度提高筹资水平,目前农牧民人均筹资标准达到290元,相比2005的人均30元提高了260元。截至2011年底,全州参合农牧民达50.07万,参合率达到97%,2005年至2011年共筹资新农合资金 3.205亿元,累计为125.43万参合农牧民补偿医药费用2.29亿元,其中住院补偿1.86亿元,门诊补偿4000万元。
新农合制度的实施,从根本上转变了甘南州广大农牧民群众大病拖、小病扛的就医观念,有效解决了农牧民群众缺医少药,看不起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构筑起了保障农牧民群众健康的牢固大堤。
碌曲县郎木寺镇的群众万玛才旦去年11月患支气管炎,在碌曲县人民医院住了10多天。(转2版)
(接1版)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在办理出院手续时,他当场拿到了900多元的报销医药费,报销比例占到了全部住院费用的73%。
为了有效解决牧民群众在新农合报销过程中跑腿忙、手续多的问题,甘南州为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了专户,将审核完毕的垫付资金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在当地所辖县市住院的牧民群众出院时就可以领到报销款。
同时,随着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展,甘南州逐步降低或取消医疗救助的起付线,合理设置封顶线,进一步提高救助对象经相关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补偿后需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截至去年,全州共投入城乡医疗救助资金524.5万元,满足了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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